海口對新律師法說不 京律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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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海南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和海口市公安局,對實施不到10天的新律師法說不——不允律師會見、不告知涉嫌罪名、不向家屬送達拘留通知。北京律師黎雄兵對此表示,海南這個最大的經濟特區,展現給世人的是一個最大的法治盲區。

6月17日,海口當局電話告知黎雄兵及程海律師,他們起訴的被告由看守所變更為海口市公安局。

新律師法實施 海南不理

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律師法,其中第33條規定受委託的律師憑”三證”(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即可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情況,結束了以往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取得”辦案機關批准”的歷史。

據悉大陸律師表示,該法被視為化解律師會見難問題這一長期困擾律師辦案、侵犯犯罪嫌疑人權益的良藥,司法理論界和實務界廣為稱道。

北京律師程海近日對記者表示,6月4日,海口市龍華區村民王明輝、林師皇,被當地公安局國保支隊刑事拘留。受其家人委託,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

6月10日上午9時,程海與黎雄兵律師來到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分別要求會見被拘留羈押7天的犯罪嫌疑人王明輝和林師皇。他們給當值警官柯宗俊遞上了會見「三證」(律師證、會見函、委託書)。

程海律師說,「他給我們拿出一份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落款日期為6月5日的文件:王明輝、林師皇被列為特殊監管對象,要求辦案人員不得洩露消息、單獨與王、林兩人接觸。據此,看守所不讓我們會見他們。我們按新律師法據理力爭,就向檢察院投訴」。

「隨後海口市檢察院監所管理處的王春輝處長等到場協調,與海口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等方面進一步交涉。

「10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辦案警察李宇波向看守所請示後,說這個案件是特殊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有領導指示,不許律師會見。我們說這顯然是對抗新律師法,他說沒有人通知他新律師法」。

看守所不是法人 公安局作被告

程律師表示,10日下午,他們向海口市公安局投訴,其表示他們不便告知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也沒有把拘留通知送給家屬。我們又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程律師還透露,轉天他們向法院起訴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要求其按律師法第33條規定,安排律師會見當事人。17日他們接到法院電話通知,要求變更被告。據他們稱,看守所不是法人,不能作被告,應該將海口市公安局作為被告。近期律師會將被告的材料調整一下,再起訴海口市公安局。

寫文章揭露被抓 電腦被扣押

據黎雄兵律師介紹,王明輝,男,51歲;林師皇,男,28歲,兩人均是海口市龍華區自謀生計的普通村民。從法律程序上看,他們被莫名羈押,公安機關諱莫如深,實屬一樁神奇謎案!

記者從王明輝和林師皇家人處瞭解到,6月3日中午,海口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到王、林兩人住處搜查,扣押了一批從網絡下載打印的文字資料。

《海口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單》上列明的文件有《市委書記任命坐台小姐為海口市龍華區區長》《海口市委書記××賤賣玉沙村500畝地撈25個億》《海南島發生慘絕人寰的野蠻大拆遷》等文件材料。

王明輝弟弟對記者說,我家的房屋去年被強拆,情況很惡劣,我哥哥寫文章罵貪官,揭露他們的醜陋隱私,海口市公安局認為這是國家秘密,搜查時把他們的電腦都帶走了。

記者近日致電海口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李宇波(13086016002),他說,我不知道你的身份,這個事不歸你管,你也不用問。海口市第一看守所(898-68655113)、檢察院王春輝處長(13322099305)無人接聽電話。公安局紀委符姓警官(0898-31652062)對記者的質詢表示,「具體的辦案單位是國保支隊,他們寫了證明過來,其他我就不清楚了」。

黎律師此次海南之行的體悟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天涯海島,感覺不是地理上的偏遠和游離,倒是法制上的荒蕪與朦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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