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航财务部长挪12亿判死缓 妻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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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方航空公司腐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南航案中,共有4名被告,其中3名自然人被告,分别是原南航财务部部长陈利明、原南航副总经理彭安发以及汉唐证券公司原广州地区负责人韩晓军。陈利明被控犯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罪;彭安发被控犯挪用公款罪;韩晓军被控犯单位行贿罪;一名单位被告为汉唐证券公司,被控犯行贿罪。
  
据广州日报报导,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是,判处陈利明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并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安发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处汉唐证券单位行贿罪,处50万元罚金;韩晓军被判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人当庭表示上诉。而汉唐证券则表示要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陈利明涉嫌受贿5366.9850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2亿元。2005年7月15日,时年56岁的陈利明被刑事拘留,7月29日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10天之后,彭安发也被逮捕,两人均羁押于广东省看守所。
  
陈利明被捕数天后,他的妻子黄欣健在广州跳楼身亡,黄欣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盈公司同样涉嫌在航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中获利。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利用南航集团财务部部长职务收受汉唐证券具体经办者韩晓军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642.6万元,收受世纪证券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429万元。陈利明将其中的3271.6万元委托韩晓军代其理财,其余的1800余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和房产。
  
陈利明还利用手中权力,挪用公款高达12亿元之巨。这些资金主要被用于和自己家人与朋友相关的公司。借款公司包括姚仕文的东盛商业中心、韩晓军的广州鹏瑞投资有限公司、陈利明妻子黄欣健任法人代表的成盈公司等,主要操作手法为陈利明利用因委托理财而获得的银行贷款授权的职务便利,私自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在各大银行贷款。虽然大部分贷款均在借款期限内归还,但一笔3亿元贷款至今未能追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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