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约期权

David Sharma/ 宁天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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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讯】租约期权的交易在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早期是非常普遍的金融工具。这些策略主要用作贷款的避免转让条款。这种方式之所以被普遍采用的原因是,这种销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它是被单方租赁。今天,我们所谓的“购买期权、租约期权和租约购买协定”的概念是三个不同的金融票据。它们各不相同,在这儿我们要专注的是租约期权。

现今,租约期权被定义为:一个可供购买的租约。简单的说,它是一个涉及住房的双方的合同。房客(承租方)就是将要住在拥有房产的房主(出租方)的房屋或公寓里的人。在租期内,房客占用房产,同时支付给房主租金。

租金可以协商包括一个自动省钱计划,(当款项)积累到租期结束时,返还给租客。当租客有资格贷款时,这个省钱计划可以用作贷款的部分首期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即刻购买房产。这会把承租人涉及进抵押贷款,以换取租约期权及任何基于协定上的欠款。租约期权通常是那些因有着不好的、或有限的信用历史而不够格获得标准贷款的承租人采用。对承租人有利的是,不够格贷款的他们将有能力购买房子。同时,他们受益于知道他们(通过省钱计划)在放进额外的金额或红利,这样在租约期满时可用作首付款。另一个对租客的益处是,他们能够租个房产“试试”,然后有机会选择购买与否。

从房主的角度,他们能够在租约期权的方案中少承担风险。在无付款时,它使逐客成为可能。这不同于对于抵押贷款的房产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情形。在这里,是出租者而不是承租人拥有房产。出租者还有潜力每月创收,因为承租人支付额外的金额到自动省钱计划。

最后,在租约期满时,如果承租人不行使他们的选择权来购买房产的话,他们为省钱计划支付的额外金额会被出租人没收。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如果承租人不再希望买房,或如果承租人没有财力获得贷款。

结论是,这是一个创造性的方式来建立一个对投资者和潜在购房人的双赢的局面。

选自(Canadian Realestate Investment Group/ Investor Insight投资者洞察)
信息查询:www.canreig.co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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