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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业乘客责任险 最快明年农历年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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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六日电)交通部最近邀集客运业者和产险公会协调乘客责任保险事宜,并建议投保金额至少为新台币一百万元,加上强制责任险,乘客最少可获两百五十万元的保障。但客运业者不满产险公会未说明计算基准和保险条款,双方将再协调。路政司估计如协调顺利,乘客责任险最快明年农历年前上路。

立法院一月通过的“公路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公路汽车客运、市区汽车客运与游览车客运业,都应投保乘客责任保险,最低投保金额由交通部订定;未依规定投保,处十万到五十万元罚锾。

交通部路政司长祁文中指出,过去并未强制营业大客车必须投保乘客责任险,而是由各业者自行规划或是透过互助会方式给予乘客保障。但交通部质疑互助会的合法性,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些方式能否让乘客得到保障,令人存疑。

交通部继三月中旬邀集客运业者和产险公会协调乘客责任险事宜后,本周再召开第二次会议。会中,交通部建议了六个乘客责任险方案,分别为保额一百万、一百二十万、一百五十万元,并考虑加上医疗险,好让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可以得到医疗费用给付等保障。

由于现行“汽车运输业行车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及医药补助费发给办法”赔偿金额上限为两百五十万元,扣除强制险赔偿上限的一百五十万元后,乘客责任险最少也要一百万元以上。因此,交通部建议投保金额至少为一百万元。

经过产险公会试算后,前述三种保额每车每月保费差距约在三十元到两百元之间。祁文中认为差距不大,但攸关业者的社会观感。不过,由于客运业者对产险公会只列出试算表的作法不甚满意,希望产险公会能提出计算基准、保险条款、赔偿项目等详细内容后再讨论。

祁文中表示,客运业者和产险公会代表预计十月底前再行协调,等到保额、费率等达成协议,产险业者提出产品后,至少还需三个月的采购时间;因此,预估客运业乘客责任险最快明年农历年前可以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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