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再次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若干疑点

人气 13
标签:

【大纪元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郑欣新加坡采访报道)2009年10月5日,在新加坡再次发生警察突袭抓捕五名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引起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虽然警方称他们触犯了“破坏公物罪”,但在整个抓捕和审问过程中有很多让人疑惑的地方,不明白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抓是因为他们“破坏公物”还是因为他们“炼法轮功”。在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被控违法和被逮捕的事件,自1999年中共政府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已经屡次发生,分析人士指政治因素是这类事件背后的根本原因。

事件发生经过

自1999年中共政府迫害法轮功之后,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就开始义务在全岛包括鱼尾狮,对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从不间断,至今已有十年。

2009年10月5日一早,像往常一样,新加坡的几位法轮功学员陆续来到鱼尾狮风景点。大约八点多钟时,几位法轮功学员在摆放展板时,被便衣警察录像、拍照。随后,十几名便衣警察当场抓捕了四位法轮功学员,称他们触犯了“破坏公物罪”,然后强行用手铐将他们带到中央警署拘留、审问。另外三名当时正在鱼尾狮炼功的学员,也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并被带到警署审问。

此外,一名开车运送展板去景点的法轮功学员,则是在当天回到工作单位后,于上午十点半左右被冲进办公室的几名便衣警察以协助调查为名带走,结果一进入警署后即被扣上手铐。

当天下午和晚上,在亲戚、朋友的保释下,这五名法轮功学员才被允许回到各自家中。而他们的护照至今仍被扣在警署。警方要求他们分别于本月16日和19日必须再会到中央警署,否则以所谓“通缉犯”论处。

在此事件发生后,便衣警察继续到这个风景点骚扰法轮功学员炼功、讲真相,10月7日和8日,法轮功学员的全部真相展板和真相资料被强行没收。警察再次记录了在场学员的身份证号码,以“破坏公物罪”威胁法轮功学员离开现场。

是因为“破坏公物”还是因为“炼法轮功”

几位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告诉记者,他们对发生这样的事情和扣上这样的罪名,感觉非常错愕。虽然他们在那里讲真相时,经常有警察下来,但只是说接到民众投诉,叫他们把展板收起来,从来没有听警察告诉他们,他们违反了“破坏公物罪”。

这些学员告诉调查官林耀斌(音译,Francis Lim),他们都不懂新加坡有这样的法律,法轮功学员绝不会去有意触犯法律。何况,他们只是用粘土把展板贴在墙上,走的时候摘下,并没有破坏到任何的公物啊。

被抓的高女士还告诉调查官,他们不仅没有破坏公物,相反还自觉维护鱼尾狮那里的公共卫生。她说:“(这里)每天的垃圾很多,都是我扫的,你们应该感谢我们。”调查官说:“为什么你要扫?”高女士告诉他:“清洁工来得很晚,这里有很多中外游客经过。我生活在这里,不想给新加坡丢脸,都说新加坡是花园城市。我们天天扫,很多人吐在地上的脏物、小便都是我们刷的。”

几位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也都提到,虽然给他们的罪名是“破坏公物”,但其实在审问时很多的问题都是围绕法轮功的,比如说你什么时候开始炼功的?谁教你炼功的?你还认识谁啊?你一星期去那里几次啊?可是,当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解释,为什么他们要去那里放展板讲真相时,调查官则有意回避展板的内容,说全部当作广告看待。

那名在工作地点被抓的张先生则说,他其实是被骗捕的,因为警察最开始是说请他去协助调查,但是到了中央警署后就拿出手铐要拷他。他说:我又不是犯人,为什么要锁我?其中唯一一个能说华语的警察态度恶劣地说:本来早就要扣你了,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令张先生还感到不解的是,当时他并没有在鱼尾狮,也没有在粘贴展板,警察怎么会找到他,并且说他“破坏公物”呢?张先生还提到,调查官问他每天早上送展板去鱼尾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见这不是一个突发事件,而是蓄谋已久了。如果不是警方早已经在跟踪他,怎么会知道他每天都去送展板呢?

此外,在审问过程中,调查官还强调他们这么做不是针对法轮功学员。可是当被抓的朱阿姨问:我们粘贴展板不可以,那我们不去粘贴,自己手中举着展板那总行了吧?林调查官则回答说,那是聚会,也不可以。让人搞不清楚,到底他们被抓是因为“破坏公物”呢,还是要阻止他们讲真相?

还让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普遍感到疑惑的是,即便是按照警察的说法,他们是触犯了“破坏公物罪”,这也不是什么能够危害他人的刑事罪,有必要在当场就强行扣上手铐吗?

中共迫害延伸至新加坡

新加坡法轮佛学会早在1996年成立,是新加坡合法注册团体,在1999年中共政府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前,可以在新加坡举办各种活动弘扬和宣传法轮功。然而,在迫害发生之后,除了本地媒体也转载中共政府的污蔑宣传外,法轮功在新加坡的各项活动也处处受政府的限制和打压。

自2000年起,本地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多次起诉,一些中国籍学员则因为无法申请到或者无法延长在本地的各种类型的居留准证,又不能回到中国去,而被迫寻求联合国难民署的帮助,成为其它国家的难民。即便是本地的公民,也会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在申请更换新护照时被刁难。

从以下附录的资料中可以看出,新加坡以前发生的法轮功学员被抓捕或者起诉的案件,都发生在中共领导人要访问新加坡的前后,这种时间上的巧合性,让人不能不猜想这其中的政治因素。

至于这次警方为何又突然袭击法轮功学员,则可能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即将于11月出席在新加坡举办的亚太经合组织行政总裁高峰会议(APEC CEO Summit 2009)有关。据当时到中央警署询问为何抓人的法轮功学员黄女士说,一名负责警官告诉她,不是他们要做的,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不好,但这是上级的命令。

目前,该事件已经引起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的密切关注。新加坡政府到底要如何处理这起事件,不禁令人拭目以待。

附录:

2000年11月25日,时任中国总理朱镕基抵新加坡参加第四次中国暨亚细安峰会。

2000年12月31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麦里芝蓄水池附近烛光悼念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同修,15位学员被警方抓捕,随后被以“非法集会”和“妨碍警方办公”的罪名控上新加坡法庭。

2001年3月30日,法庭对在“麦里芝事件”中被抓捕的15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不公判决,其中7人被判入狱一个月,8人被罚款一千元新币。

2001年4月1日,曾庆红抵达新加坡开始进行正式访问。

2004年4月5日,两位法轮功学员因2003年2月在新加坡滨海公园分发揭露迫害的传单和光碟,被控“非法集会”和“分发无准证光碟”。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判两人罪名成立,各判罚款新币两万元和两万四千元。

2004年5月12日到17日,受时任中国副总理吴仪邀请,李显龙访问中国。2004年11月,中国和新加坡开始自由贸易谈判。

2006年5月28日,新加坡媒体公布了原中共610头目李岚清受李光耀资政邀请、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获颁荣誉博士学位的消息。2006年7月3日,李岚清访问新加坡。

2006年7月10日,9名学员收到警署的传票,被控“无准证集会”,被控原因是上述学员分别于2005年10月22和23日在闹市区分发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和声援500万退党的传单。

2006年7月12日,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对面和平抗议610头目李岚清迫害法轮功而被新加坡警方以“诽谤李岚清”的罪名起诉。

2006年7月20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对面打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骚扰”的罪名起诉。◇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印度德里警校千名学生学炼法轮功
【印度新德里洪法2】反迫害烛光晚会
【印度新德里洪法3】大法福音响彻教堂和公园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再度给李显龙的一封公开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