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代表讨论中国新专利法电信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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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讯】(美国之音2009年 10月 13日报导) 中国新修订的《专利法》和正在修订中的《电信条例草案》已引起美国法界和商界的关注,12日美中双方代表在美国西岸的洛杉矶进行交流,中方希望参考美方的经验也欢迎美方提出意见。

自1983年以来美国和中国就双方关注的议题进行定期的法律交流,今年中方由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率团12日起到美国洛杉矶、芝加哥、纽约等地,与美国商业部以及法律界、商业界人士进行交流。

*增加立法透明度*

美国之音容易 美国商业部代表凯瑞

美国商务部代表凯瑞( Cameron Kerry )对美国之音说:”这是美中之间很重要的继续对话,从1983年以来美中贸易的协议和讨论已经大量增加,可以增加双方立法系统的透明度,今天讨论的题目对双方经济成长都非常重要。”

当天研讨的重点是中国新修订的专利法以及可能在明年通过的电信条例草案,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的处长金武卫解说有关的新规定,解说外国企业应如何在中国申请专利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请大家注意修订中的版权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因为有可能在明年送到人大通过。

*降低外国投资电信业的资本要求*

关于电信条例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司长赵晓光说,把对外国业者投资的资本要求降低了一半,从20亿人民币到10亿。有关向消费者收费是否应有下限等新规定,也征询美方人士意见。

赵晓光说:”我们非常希望有机会分享美国电信法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我非常希望美国的同事能就三网融合,促进电信市场竞争,维护电信用户的权益,保证网路信息安全等议题,为我们提供建议。”

赵晓光说中国去年发给三家公司3G牌照,打破过去一家垄断的局面,现正在推动通讯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但阻碍仍多。

*美国三网融合靠市场机制*

美国之音容易 南加大教授维其

美方代表,南加州大学通讯政策中心主任维其教授( Simon Wilkie )引用了美国  1996立法打破电话公司垄断的经验,但表示,在有线和无线业者分享设备方面,除了市场机制以外,美国恐怕没有什么办法可供中国参考。

维其教授说:”他问有线电网的问题,美国没有直接的相关立法,也没有法定的单位可以强制业者共用设备,美国和中国的系统不一样。”

与会的商界人士提出疑问,例如一家圣迭戈手机芯片公司在中国也设有研发办公室,美中都要求必须先在当地申请专利,才可向外国申请专利 。那么他们应向哪一方提出申请?他并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先发明者还是先申请者应享有专利?*

美国和中国对专利申请也有根本的不同,美国是先发明者得专利,但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是先申请者有专利,因此一些在美国有专利的企业可能到中国申请,却已被别人先行登记,要打官司才能取消被占去的专利。但中方拿不到专利者,却有可能在美国申请到专利。

美方代表,专利权专家钱德纯指出,美国正在修改专利法,有可能明年会改为与中国一样的“先登记”原则。她认为美国的“先发明”原则并没有什么不好,她说:

 

美国之音容易 美国律师聂焰

”美国现在大多数的人认为国际上共同的看法比较重要,改变以后,对中小企业或个别发明人会有些不好的地方,但是为了大的趋向,只好有些地方要做修改和牺牲了。”

律师聂焰也认为两国越走越近是好现象,他指出中国根据美国规定也做了修改,他说:

”如果专利写的是一样,你做的是另外一样,但两者之间很有相同性,法官认为还是你侵权,这是美国法官的创造发明。中国新的法律就把这一条写进去了。这是美国给中国的贡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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