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代表討論中國新專利法電信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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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美國之音2009年 10月 13日報導) 中國新修訂的《專利法》和正在修訂中的《電信條例草案》已引起美國法界和商界的關注,12日美中雙方代表在美國西岸的洛杉磯進行交流,中方希望參考美方的經驗也歡迎美方提出意見。

自1983年以來美國和中國就雙方關注的議題進行定期的法律交流,今年中方由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率團12日起到美國洛杉磯、芝加哥、紐約等地,與美國商業部以及法律界、商業界人士進行交流。

*增加立法透明度*

美國之音容易 美國商業部代表凱瑞

美國商務部代表凱瑞( Cameron Kerry )對美國之音說:」這是美中之間很重要的繼續對話,從1983年以來美中貿易的協議和討論已經大量增加,可以增加雙方立法系統的透明度,今天討論的題目對雙方經濟成長都非常重要。」

當天研討的重點是中國新修訂的專利法以及可能在明年通過的電信條例草案,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的處長金武衛解說有關的新規定,解說外國企業應如何在中國申請專利等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袁傑請大家注意修訂中的版權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因為有可能在明年送到人大通過。

*降低外國投資電信業的資本要求*

關於電信條例草案,國務院法制辦司長趙曉光說,把對外國業者投資的資本要求降低了一半,從20億人民幣到10億。有關向消費者收費是否應有下限等新規定,也徵詢美方人士意見。

趙曉光說:」我們非常希望有機會分享美國電信法方面的成就和經驗,我非常希望美國的同事能就三網融合,促進電信市場競爭,維護電信用戶的權益,保證網路信息安全等議題,為我們提供建議。」

趙曉光說中國去年發給三家公司3G牌照,打破過去一家壟斷的局面,現正在推動通訊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但阻礙仍多。

*美國三網融合靠市場機制*

美國之音容易 南加大教授維其

美方代表,南加州大學通訊政策中心主任維其教授( Simon Wilkie )引用了美國  1996立法打破電話公司壟斷的經驗,但表示,在有線和無線業者分享設備方面,除了市場機制以外,美國恐怕沒有甚麼辦法可供中國參考。

維其教授說:」他問有線電網的問題,美國沒有直接的相關立法,也沒有法定的單位可以強制業者共用設備,美國和中國的系統不一樣。」

與會的商界人士提出疑問,例如一家聖迭戈手機芯片公司在中國也設有研發辦公室,美中都要求必須先在當地申請專利,才可向外國申請專利 。那麼他們應向哪一方提出申請?他並未得到滿意的答覆。

*先發明者還是先申請者應享有專利?*

美國和中國對專利申請也有根本的不同,美國是先發明者得專利,但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是先申請者有專利,因此一些在美國有專利的企業可能到中國申請,卻已被別人先行登記,要打官司才能取消被佔去的專利。但中方拿不到專利者,卻有可能在美國申請到專利。

美方代表,專利權專家錢德純指出,美國正在修改專利法,有可能明年會改為與中國一樣的“先登記”原則。她認為美國的“先發明”原則並沒有甚麼不好,她說:

 

美國之音容易 美國律師聶焰

」美國現在大多數的人認為國際上共同的看法比較重要,改變以後,對中小企業或個別發明人會有些不好的地方,但是為了大的趨向,只好有些地方要做修改和犧牲了。」

律師聶焰也認為兩國越走越近是好現象,他指出中國根據美國規定也做了修改,他說:

」如果專利寫的是一樣,你做的是另外一樣,但兩者之間很有相同性,法官認為還是你侵權,這是美國法官的創造發明。中國新的法律就把這一條寫進去了。這是美國給中國的貢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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