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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非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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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俊福/台北报导〕马英九政府拒绝世维大会主席热比娅访台,并声称理由是该组织秘书长多里坤.艾沙为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 )通缉的恐怖份子。但中央社日前报导称,Interpol在接受查证时澄清,强调发布要犯资料,仅是代特定会员国传播,不代表组织立场。

中央社9月29日发自日内瓦的报导称,针对多里坤是否被Interpol通缉,Interpol新闻室以电子邮件回复表示,除特殊状况或经过相关会员国同意,该组织不评论具体个案或个人。Interpol还建议中央社,对于该个人资料,宜询问据信正在调查相关案件的国家。

中央社报导说,Interpol解释“红色通报(Red Notice)”,强调它只是Interpol通知各会员国,“某一司法当局已对某一个人发布逮捕令,而不是一张国际逮捕令”。

红色通报是Interpol应当事国要求而发布,而被通报逃犯,“是被国家司法当局通缉”,不是Interpol;“Interpol的角色,是协助各国警方指认或找到这些人”,以利逮捕或引渡。

对中央社询问,在Interpol要犯搜寻网页上找不到多里坤.艾沙,Interpol说,如果Interpol没有对外公布某个人的红色通报,一则可能根本是没对此人发布,或者是当事国要求不公开。

Interpol向中央社解释说,有的国家把红色通报视为临时逮捕的合法请求,但这通常是这些国家跟通报国有双边引渡条约,是他们决定逮捕,Interpo不能要求它们这样做。

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通报包括Red Notice(红色通报)、Blue Notice(蓝色通报)、Green Notice(绿色通报)、Yellow Notice(黄色通报)、BlackNotice(黑色通报)、Orange Notice(橙色通报)、Interpol-United Nations Special Notice(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安全会议特别通报)。

台湾刑事局表示,国际刑警组织仅是个平台,让各国可藉以沟通协调与传递情资,所以没有公权力,所发的通报也没有强制力,其他会员国也可不予理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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