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庭删改笔录 山东诉案人要求查处

【大纪元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采访报导)山东临沂矿区商场8位职工多年未领取工资,引发劳动争议乃诉诸法院,在2009年11月3日二审过程中,中院主审法官张凤芝在庭上公然删改笔录,该案诉讼代理人倪文华表示张法官严重违反法定程式,难以公正审理,除要求张回避外,对其不法行为政府应予查处,以维法律尊严。

据倪文华表示,他代理王善美等8位职工追偿工资案,于2009年11月3日在临沂中院公开审理,合议庭的全体人员应当出庭审理,但开庭时,只有法官张凤芝一人到庭,经倪提出异议后,张怒形于色,立即宣布休庭,倪请书记员记录在案。据倪表示张凤芝亦是临沂中院民庭副庭长。

不久张副庭长找了二位法官,临时组成了合议庭。倪认为属程式违法,难以公正审理本案,故申请合议庭人员回避,但未获准。 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没有组织双方当事人辩论,也剥夺了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倪指出,更为严重的是,张副庭长为了掩盖庭审程式违法的事实,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庭叫书记员下来,自己地坐到书记员的位置上随意删改笔录内容,时间长达20分钟之久。他说审判员与书记员的职能不同,审判员主持庭审,不能自审自记;书记员应当如实记载庭审过程及其内容,也不能无原则地一味迁就审判员,将电脑交其操作。

原告之一的胡遵刚当日也参加了庭讯,他表示他们8人就职于临沂市罗庄区矿区商场,从97年开始就未取得分文的工资,经劳动仲裁,求偿时效已过,但他们的劳动合约一直没有解除,在劳动关系存续间依规不受该时效限制,为此他们诉诸法律,一审裁定承认有劳动关系,但不支持工资请求,他们不服进而提起上诉。

胡遵刚表示,二审开庭通知很马虎,没有给当事人传票,经倪文华向法院要求才给补发。开庭时,只有张法官一人,她表示二审可以书面审查,但倪说传票已经载明是开庭,而不是书面审查,张法官不得已才又临时找了二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审理中张法官并不专心听他们的陈述,没多久就审结。

胡遵刚说审结之后,有2位法警随同张凤芝到书记员坐的位置,张要书记员删改笔录,可能改的不合她意,后来索性自己坐下来删改,删改时间很长。审查笔录需经当事人签字,倪文华在笔录上书明“此笔录经法官修改”之后他们才逐一签名。他表示一个堂堂中级法院的法官知法犯法,实在不可思议。

记者多次致电张凤芝,对方接起电话听到记者的声音,不说一句话随即挂断。

倪文华表示,“有幸”亲眼看到了张副庭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删改了庭审笔录,令他惊异不已。另外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传票上的书记员是姚玉蕊;而庭审笔录的书记员是徐静。这说明临沂中院民庭副庭长张凤芝不仅临时拼凑了合议庭;而且还临时拼凑了书记员。作为临沂中院的民庭的副庭长如此践踏法律,有关部门置若罔闻,不予任何处分,法律尊严何在,对其不法行为政府应予查处。

据悉,在该日中院公开审理时,诉讼人当庭申请张凤芝回避,已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中院不置可否,未予答复。诉讼人乃于11月16日上午以书面再次向该院提出要求张凤芝法官回避之申请。

(http://www.dajiyuan.com)


传票递送至诉讼代理人倪文华住所。(当事人提供)


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相关新闻
狱中陈光诚身体堪忧 探视日未准家人会见
中国新劳合法 形同具文
【万言书】从妖魔化到电击 触目惊心的网戒真相
伍凡:山东东明、临沂起义抗暴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