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女童咳嗽吐痰 实习老师逼她舔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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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5日讯】本月3日,重庆渝中区南区路幼儿园,发生了一幕让家长和园方都不敢相信的事:幼儿园集体宿舍里,5岁小女孩感冒咳嗽,把痰吐在地板上,老师竟让她将痰舔吃了。昨日,幼儿园调查证实了此事,园长带着当事老师登门道歉。

事发渝中区南区路幼儿园,当事老师是实习老师,园长建议对她终身禁教处罚;专家认为,这个老师成长中或有过类似经历,也需要心理辅导。

据重庆晚报消息,据小女孩的母亲曾女士介绍,丝丝在南区路幼儿园读大班,上周五(本月11日),她到幼儿园接女儿丝丝回家,回家后丝丝一直不怎么说话,还说:“妈妈!星期一我不去上课好不好?”曾女士觉得很奇怪,好好的怎么突然就不去了呢?在她一再追问下,丝丝才告诉妈妈:“我怕陈老 师又喊我吃口痰。”随后,丝丝将老师逼迫她舔吃口痰的事告诉了妈妈。

曾女士说,她当时一听就忍不住了:“那几天女儿感冒了,在咳嗽,之前女儿跟我讲,老师不让她吐痰,我还让她带个口袋,但女儿说老师不让带。即便是乱吐,批评她,甚至打一打我们做家长的都可以接受,怎么能做出龌龊的行为呢?老师太过分了!”

丝丝表示,老师还恐吓,不能跟爸爸妈妈说这个事。“说出去了要把我嘴巴打烂。”

丝丝说:“那几天感冒了,咳出的痰就掉到被子上,老师要我不要吐了,我就只有包在嘴里。星期四那天中午睡觉,我包不住了,我就报告要吐痰,陈老师还是不让吐,把嘴巴都包痛了,一咳,痰就吐在了地板上。陈老师就把我从床上弄下来,压着我的头,让我把它吃了……”

曾女士称,因为周末园方领导不在,昨日早晨,她带着丝丝找到幼儿园园长反映了情况。11时许,幼儿园园长带着当事的陈老师等人到她家里,陈老师承认了让丝丝舔吃口痰一事,还认了错。
  
“道歉我们接受,但目前丝丝受到惊吓,不愿意到幼儿园上课,已经出现较大的心理创伤,是否追究当事老师和园方的法律责任,要等丝丝爸爸出差回来后再决定。”曾女士说。
 
另一位家长易女士也反映,前段时间,回家后她发现4岁半的儿子头面部有些轻微的血印,儿子说是遭陈老师打了,“后来小孩坚持不肯去上课,说怕遭陈老师打,我是胡萝卜加大棒将他撵去了。”易女士说,当时找了园长,园长只是口头道了歉,说要批评教育当事老师,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南区路幼儿园秦(音)姓园长表示:“经园方调查,当时小孩睡觉时吐痰,陈老师为限制她的行为,情急之下做出了这一过激行为。”
  
对陈老师这一“过激行为”的处理,秦表示,因为陈老师不属于幼儿园的正式职工,也不存在聘用关系,幼儿园目前只是对她作出立即停止实习工作的处罚,“并向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终身禁教的处罚。”
 
秦园长透露,陈老师家住贵州边远山区,今年18岁,某师范学校的在校生,父母都有不同程度残疾,家境贫穷,还有个正在上学的弟弟,家里正期盼着她工作后能改变一下家里的境况,“现在出了这样的事,陈老师整个人都已经垮了。”

心理专家、重庆天爱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咨询师李晋伟分析,如果如家长所说,陈老师此前也曾伤害小孩,陈老师或许存在某种人格缺陷。一个多次对孩子施虐的老师,显然不适合继续做需要无私播撒爱心的幼儿教师,因此园长建议对其进行“终身禁教”处罚,有一定合理性。

李晋伟说,由于教师自身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不佳,对学生心理造成伤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值得社会关注。贫穷、压力不应该成为老师对学生施虐的理由,当事老师之所以如此对待学生,或许与她成长过程中曾经遭遇的一些类似经历有关。

他认为,孩子在人格形成期,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对他的影响都是很重要的,特别是老师和家长。教育部门是否能够在挑选教师的时候,做些心理筛选工作,而不是仅仅在后果已经出现、已对学生造成伤害后,再去处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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