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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旧公文 网拍论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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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宗勋、王善嬿嘉义报导 )有没有搞错,网路上也有旧公文拍卖,而且是论斤计价!

从事网拍工作6年多的台塑张姓员工,日前上网拍卖嘉义县民雄乡公所50年代公文,重量约30公斤,结果无人出价,反而引起嘉县府档案科注意,主动去电洽询,张某担心触法,立即下架不再拍卖,不过官员遍翻相关法令,找不到追究张某责任的法条。

拍卖引起嘉县府注意

38岁张姓青年18岁起开始收藏旧台币、清朝古钱,后来又玩起唱机、唱片,成为老唱片业余专家,6年多前他透过网路拍卖进行古物交易,物品五花八门,包括台电公司“请勿攀登”警示牌都卖了700元。

交易成功件数达数千笔的张某,买家评价属四颗星良好级,不过日前将从回收场论斤买回的30公斤50年代公文上网拍卖时,却遭到连番责难,包括原本每公斤叫价400元,合计1万2000元,被人指贱卖,因而标价改为12万元,接着又有人指责拍卖公文太扯了。

嘉义县政府档案科前天接获通知,立即上网了解,认为如果是档案外流,事情就大条了,经下载比对,发现与县府档案封面不符,进一步追查,研判是民雄乡公所给平和村办公室的交办事项公文,并不属于列管档案。

卖方担心触法先下架

县府打电话询问,张某主动降价到一万元,约在台中交货,但张某可能感到不妥,担心触法,主动撤销拍卖。

县府说,如果真有这种行为,也只能追究公文是从那一名公务人员手上流出去,再依法究办其刑责。平和村长姚在说,村办公室民国70几年成立,由于老旧窄小,今年重新整修,可能是整修时部分公文放置户外,遭拾荒者捡走,目前办公室内只有民国70年以后的公文,遗失的都是宣导政令、公所交办事项等公文,通常保存3、5年就可销毁,绝没有村民个资、机密内容外泄疑虑。

机关档案保存年限及销毁办法规定,定期保存之档案,保存年限分为30年至3及1年等,特殊档案不在此限。经核准销毁之档案销毁前,应集中放置于安全场所,注意运送过程之安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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