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唐福珍”绝望 正义在何方?

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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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讯】编者按:最近,成都拆迁户唐福珍因阻止当局强行拆迁,绝望自焚而重伤不治,被大陆民众誉为“烈火中涅槃的凤凰”。分析家认为,她是在以生命呼唤正义,而成千上万的访民们也在同样呼唤着。如果当局还是这样麻木不仁,最终民众“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

初冬拂晓,一位中年妇女身穿睡袍,站在自家三层楼顶天台上,一边举起油桶把汽油往身上浇,一边声嘶力竭地用喇叭向下喊话:“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否则我要自焚了!”

而楼下,准备强拆她家的成都市金牛区城管局长、区长助理钟昌林等官员带着消防、公安及穿迷彩服不明身份的人,共三百多人围观着。

十几分钟后,另有人爬上阁楼,似乎要制止她的行为,但为时已晚,那位妇女点燃了自备打火机,变成一通红的火人,在高高的楼顶上跳动、挣扎……,一条鲜活的生命在众目睽睽下就这样倒下了。她,就是四十七岁的唐福珍。

随即,烧得面目全非的唐福珍被“押”送医院,她的亲属中,七人以“暴力抗法”为名被警察带走,四人受伤住院,正在北京上访的男主人胡昌明被追抓,这栋楼房也被冠以“违法建筑”而夷为平地。

这是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金华村十一月十三日清晨发生的惨烈一幕。二十九日深夜,今年四十七岁的唐福珍,在医院“关押”中含冤去世。而唐福珍所有的亲属都被挡在医院外,悲痛大哭:“亲人死去了都不让见一面,你们还有人性吗?”

十二月四日,唐福珍亲属在唐家工地旁搭起简单灵堂,写上挽联“生得平凡死得悲壮”,素不相识的群众络绎不绝前来吊唁。唐福珍生前最后的遗言,让家人帮她选一张好看照片作为遗像。那栋小楼的地方已被挖成大坑。

热爱生活 为何自焚?


唐福珍曾被当地区妇联评为女性自主创业模范。(家属提供)

唐福珍为何自焚?唐福珍的亲属说,姐妹当中,她长得最漂亮,也最爱美。她的发型都是最流行的,而且她经常会去做美容,对生活品质要求特别高,很会享受生活。

这栋装修良好的三层小楼原本是唐福珍的家,修建于一九九六年,面积约四千平方米,她和家人住在这里,并开了一个服装加工厂。她的朋友说,她的生意一直不错,每年约有三百万元的收入。她还被当地评为自主创业模范,丈夫被授予“致富带头人”的称号。

但二零零七年,成都市金牛区政府以“重大工程”修金新路为由,“以租代征”良田三百多亩,强行拆毁了数十间民房。

当地居民说,修建这条路所占的地没有取得合法手续,本来只需拓宽原十九米宽的金华东路和金华西路即可,但为了避开乡村干部们的既得利益,在短短四百米路上绕来绕去,形成了两个“S”,这个“弯”绕到了胡昌明家。

“不公正,勿宁死!”

而当地政府只补偿二百多万元给胡昌明家,只有市场价三分之一的超低补偿。拆迁办的负责人还强硬地说:“同意二百万的补偿就好,不同意就当作没产权的违法建筑来强拆,一分钱没得赔!”

唐福珍此时的愤怒可以想像,她的家产被严重低估,几经交涉没有结果。在当天双方的对峙中,面对政府打手破门而入,唐福珍的哥哥唐福明表示,妹妹“看到老少十几口亲友被打得很惨”,才最终毅然选择点燃身上汽油的。

实际上,唐福珍的家庭不属于弱势群体,而是富裕阶层。应该说,她采取激烈的措施所要维护的,并非自身生存需要,而是对正义的追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说,她的自焚,给社会传达的信号是,不公正,勿宁死!

而地方政府一方,似乎无可商量,唐福珍一类的拆迁户们只能等着“宰割”。当民众严重质疑成都城管执法局所谓的唐家“违法建筑”及“不敢去法院上诉”等说辞时,当局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全当不知道,而频频在电视上表现“亲民”的胡温们此时也踪影全无。

被逼自焚 民众热议

不过,此事件在民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中国知名博客作家韩寒表示,当这个城市的商品房均价是在用万衡量的时候,强制拆迁的价格还在用百来计算,这就是居民投掷燃烧弹抗议的原因。人家本来住了四百八十平方,你赔偿人家的钱只够人家买四十平方,然后强拆队就来了,换任何一个有武器的人都忍不住掏武器。

《南都报》专栏作家黎明在“唐福珍案——明摆着的逼死人命”一文中说:“这是个人命案,刑事案,逼死人命案。断定这一点,不需要专业法律知识和摆出法规条文,具备起码常识与起码良知的人,都知道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唐福珍无疑还是太高估了对方的人性。她有眼睛,但看不到出路;她有嗓子,但喊出的声音无人理会;她有手臂,但她的挣扎激不起一点浪花。一切的一切都是徒劳。”南都专栏作家笑蜀说。

“她面对的根本不是人,是狼群,是无法用任何人类语言和人类情感进行沟通的饥饿的狼群。弱女子唐福珍纵然在烈焰中怎样挣扎,竟丝毫不能感化进攻者,这只有一个解释,就是狼群无法想像人类的痛苦。”

笑蜀还说:“她不是暴力抗法,而恰恰是被暴力逼上死路。但如果要表达得更精确,那么我想说,唐福珍不是一般的被逼而死,而是被捂死,被有形无形的手,被有形无形的暴力,活活地捂死。”

何兵教授表示,“死者不会复生,对正义的追求必须永恒!我以为,最能够满足死者在天之灵的举措是,全面反思我国的现行行政审判制度,构建一个人民与政府理性争讼的平台,否则将会有更多的唐福珍们,以惨烈举措,在烈火中伸张正义。”

侵权反侵权 越演越烈

近年来,地方政府和拆迁户之间的对峙越来越多,当局采取暴力拆迁,民众则以暴力抗拆。



上海市闵行区一户主潘蓉扔燃烧瓶抗议暴拆。她曾站在自家楼顶上喊话,“你们是哪个法院的,如果没有法院判决书,就是强占我的土地,侵犯我的财产。……”但房屋最终被推平,潘蓉的丈夫张其龙被判妨碍公务罪。(网络截图)

近期,上海女业主潘蓉自制燃烧瓶力阻强行拆迁;湖北武汉江汉区万松园杨姓三兄弟操起菜刀、搬出煤气罐等抵制暴力拆迁;辽宁被拆迁者一怒之下捅死前来强拆的保安。山东临沂兰山区一被强拆户坚守土地两年,最近面临被赶,一家人准备斧头棍棒,拉起横幅“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我们的土地合法使用权”。

对此类事件,笑蜀认为,需要谈到整个征地制度,整个拆迁制度,乃至整个私产保护体系。但这还不足以遏制悲剧重演。更需要反思的是总体性权力,即一种以捂为最大特点的权力机制。而每个受害者受制于这种总体性权力,都被沦为一个个“孤岛”。

这种“总体性权力”或许可理解为中共当局以维稳的名誉“堵住民间呼声”的权力。

“几乎一切自由表达空间、一切有效的博弈渠道都被切断,公民惟有自己的身体可以运用,
而有所谓“跳楼秀”的此起彼伏。不跳楼无人关注,但跳多了就不稀奇了,只好开胸。不开胸无人关注,但很快开胸也过时了,就只好断指。身体的表达就这样不断推高,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笑蜀说。弱势者越来越以“惨烈”的方式希望引起关注。

人们看到的是,一场当局权力对人民权利的战争,即强势利益集团的行政权力面对被拆迁者毫无保障的权利,结果要么后者屈服,要么是玉石俱焚的抗议,而强势者在其中完成了一场财富剥夺和转移,民众的命运则无人再过问。

中国老百姓就这样不断被政府逼上自杀或反抗之路,分析家称,胡锦涛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知在哪里?当越来越多的百姓不得不像牲口一样被管制被剥夺,最后的结果则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本文转自第152期《新纪元周刊》
http://mag.epochtimes.com/gb/154/7328.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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