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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景中巷拆迁户补偿案 延宕14年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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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中报导)延宕14年的台中市景中巷268户拆迁户补偿案,13日在台中市议会再度列入议员提案与人民请愿案进行审议,建请市府比照“经济部水利署兴办水利工程使用河川及区域排水公有土地救济方案协商原则”,编列预算予以适当补偿,设法补救这些居民多年来流离失所的痛苦,在听取完林永能议员等所提建议后,议长张宏年做出决议表示,请市府研议依法办理,并于下次大会专案报告。

市长胡志强允诺,会请市府建设处、法制处等相关单位成立小组共同研议,他说,这件案子是84年在议会通过要拆除,会寻求适切法源,全力以赴帮忙景中巷268户受灾民众解决问题。

据景原社区委员会陈情,景中巷内268户,早在84年4月26前,就居住在中市北屯区水景里景中巷多年,相关户政机关对当地住户门牌也加以编排,各户门牌编号也可将户口迁入登记,税捐机关对当地房屋也依法课征房屋税。

84年为配合大里溪整治工程,实施廍子地区区段征收,景中巷因位居廍子地区,被要求无条件配合搬迁,后经当地住户再三陈情,当时市长林柏榕曾允诺给予安置,但因补偿找不到法源依据,迄今未执行。

97年10月22日,市府就景原社区委员会陈情,以专案报请行政院准予比照同水系头汴坑溪工程用地非经许可占用户给予补偿的行政惯例,给予大里溪整治工程占用户,也就是景中巷内268户补偿,该案由行政院责成经济部依法办理在案。

经济部在97年11月21日回复市府依据“经济部水利署兴办水利工程使用河川及区域排水公有土地救济方案协商原则”,与景中巷违建拆迁户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为协助景中巷268户拆迁户争取适当补偿费用,本次议会临时会,经议员林永能、曾朝荣、黄国书、王岳彬、蔡雅玲、杨正中、李中、陈成添等提案,强烈要求市府比照经济部所提原则,编列预算予以适当补偿,设法补救这些居民多年来流离失所的痛苦,该案同时获陈有江等多位议员连署。
图说:
左起议员:唐国泰、陈有江、林永能、陈诚添,对延宕14年的台中市景中巷268户拆迁户补偿案,在议会连署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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