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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总统府:反分裂法不可行 大陆应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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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14日电)中国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4周年,台湾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总统马英九认为此法“既无必要、也不可行”,“大陆当局应慎重考量台湾人民的感受,对该法做出适当处理。”

王郁琦上午在总统府召开记者会,对中国大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4周年,发表上述声明。至于希望大陆如何处理,王郁琦说,“我们相信大陆当局有足够智慧,知道怎么做适当处理。”

他表示,针对2005年大陆当局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4年来马总统立场始终如一,“坚定捍卫中华民国主权,维护台湾尊严,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既无必要、也不可行。”

王郁琦说,所谓无必要,是指绝大多数台湾人民目前赞同维持台湾海峡现状,并不支持台湾独立;所谓“不可行”,则是指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必须藉由海峡两岸善意互动来达成,是一个双向、对等、和平的过程,不应该由大陆当局片面决定,更不应该透过非和平的方式来处理。

他表示,马总统上任9个多月来,两岸关系由紧张走向缓和,双方在“九二共识”基础上进行对话与合作,逐步增加互信,使台海出现和平共荣的曙光,并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肯定,可见反分裂国家法制定的时空环境已有重大改变。

王郁琦强调,“我们认为大陆当局应慎重考量台湾人民的感受,对该法做出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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