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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所得分离课税?朝野立委各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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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7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明天将审查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草案将包括股票等票券利息从综合所得中分离课税10%。蓝营立委认为此将有利健全金融市场,绿营立委认为恐会增加投资者税负。

行政院在提案说明中指出,现行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买卖债 (票)券,到期卖回金额超过原买入金额部分应属融资利息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税总额申报课税,税负最高可达40%,恐将影响交易市场发展。

草案中也指出,为维护租税公平,兼顾金融市场发展及简便稽征作业,有关个人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各种短期票券及证券化商品交易的利息所得,规定按10%税率扣缴税款,与综所税分离课税。

另外,为避免个人利息所得分离扣缴税率不同,草案将现行条文规定个人持有短期票券的利息,由20%的课税税率,调降为10%。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表示,此案可以健全税制,活络金融市场,让台湾市场与国际接轨;不过,民进党籍立委薛凌却认为,证券利息所得从综所税中分离课税,仅有利短期票券投资者减少税负,但对股票等证券化商品,反而会增加投资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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