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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了范兰钦 郭冠英自夸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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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综合报导〕先前在辱台文章风波中矢口否认自己是范兰钦的新闻局驻外官员郭冠英,昨天却在海外接受电子媒体专访时,亲口坦承自己就是范兰钦,并称赞范兰钦是很了不起的概念;郭还以言论自由为由进行辩护,且说“对付敌人的逼供,本就有扯谎的权利”。

为何先前不承认? 对付敌人本就有扯谎权利

以下是郭冠英受访的主要内容:

记者问(以下简称问 ):你到底是不是范兰钦?

郭冠英答(以下简称答 ):我就是范兰钦!我就是范兰钦!现在不再去扯什么,很多人通过我这边去贴文章,或者我帮人家贴文章,有时候则是交换文章,你文章写得不错,我帮忙加个头加个尾,放在部落格里,但里面大部分文章都是我写的,“我来负责”。

很多朋友站出来说他们是范兰钦,他们确写过一点东西,但我觉得范兰钦是个很了不起的概念,我就是范兰钦。

有人会问,当初我为什么不承认?这是用笔名、用匿名来写东西,是言论自由的最基本原则。言论自由有两个原则,第一是秘密,如果什么东西都公开,那就没有言论自由可言;第二是保障最激烈的言论自由,如果我说要推翻中华民国,这个言论要保障,如果说恭喜发财,那不需要保障。在官场,没人敢用真名写文章,一般老百姓或知识份子也不敢用真名写,所以用匿名、笔名写东西,是言论自由的基本保障。

你不能去追查“真人”是谁,在警总、戒严时代可以这样干,在民主时代,这是不能做的事情,这是违反最基本的民主与言论自由原则。

为何匿名写文章? 为保障最激烈的言论自由

所以我没有必要跟这种人回答,范兰钦是不是我;因为我回答了范兰钦是不是我,就是破坏了民主与言论自由。

可是言论自由这东西,就像我没有理由去问你昨天晚上有没有跟太太性爱,这是你的事情,你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我发现你有,结果你说没有,我能说你骗我,但你对付敌人的逼供,你本来就有扯谎的权利。

问:你对挑拨族群不爽,也不认同不利族群融合的言论,自己却做了同样的事,难道没有矛盾?

答:犹太人说以牙还牙,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子,人家侵略你就反抗,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不能说人家侵略我,我就是慈济、甘地,我就不反抗。

问:马英九就任总统后,希望融合族群矛盾,消弭族群对立,范兰钦事件风波,会不会制造新的族群对立?

答:不是我造成的族群对立,是谁先骂中国猪,骂那些难听字眼,蓝的、自认中国人的,有没有威胁人身安全,有没有到总统府聚众抗议,没有;今天我讲这个话,他们威胁我的人身安全,还到新闻局前聚众抗议,我强调的是一个比例原则。

一切还是政治嘛,范兰钦被摀口,但有多少政治人物公开具名的讲“中华民国是虾米碗糕,台湾应该独立,中华民国早就灭亡,贪污是为了叛国,台湾与中国是两个国家,台湾人选台湾人”,这不是种族歧视?种族偏见吗?我不管马英九讲了什么,马英九要融合,应该用他的总统权力叫这批人闭嘴。

全部的人每天在电视上制造这些东西,还拿钱,我在自己的网路上,被发动人肉搜索,找出来那是我,害得我这些范兰钦朋友要保护我,我们已经用最卑微的做法来表达意见或愤怒,他们可以公然为之,“我哪里不对啊?”

为何不进办公室? 暴民来抗议处里叫我回家

问:新闻局说你旷职,情况到底如何?

答:我是被弄回来交接,我已经没什么事可做,就算坚持进办公室,害暴民去打办公室,会把代表处打垮了。我在外面,是听代表处或听新闻局的,当然我应该是听新闻局的,但在前线,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啊。就算我不来,也是我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我去过(外馆 )啦!我去了半天,暴民又来抗议,处里就叫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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