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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公约签署后 台人权团体:应有落实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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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俊谚台北13日电)台湾人权促进会与部分国外人权组织今天呼吁政府,在签署完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后,应公布落实时间表及修正与国际公约精神相抵触的国内法,并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监督。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林佳范指出,总统马英九将于明天(14日)正式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然而政府对于人民集会游行仍主张采强制报备制,属于“管制法”的心态,未符合公约中“保障法”的精神;另外,台湾也仍未废除死刑。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总会理事长黄文雄说,政府公职人员跟军警情治人员的养成教育和职业训练未涵盖人权内容,都未符合两公约的精神,因此,呼吁政府应尽速修正与国际规范抵触的国内法律。

泰国人力培力基金会(People’s Empowerment Foundation)执行长塔加罗恩苏克(Chalida Tajaroensuk)也表示,若是公约签署后,在国内却无相关的行动计划与施行,是没有意义的。她建议台湾政府,应尽速公布确切的落实时间表,并在落实过程中邀集台湾的公民社会代表一同参与。

她指出,东盟正在计划推动一个区域性的人权机制,许多批准两公约的东盟国家也陆续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因此,她也呼吁台湾也尽速成立一个独立且有效运作的国家人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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