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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促设检察总长及NCC委员不信任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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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日电)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提案修法,规定检察总长经法务部长或立委连署提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委员经行政院长或立委连署提案,并经立法院院会通过不信任案,应立即请辞。

蔡正元今天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指出,他是引用行政院长不信任案的设计,作为检察总长与NCC委员退场机制,如同公职人员透过选举当选、经罢免解职;这些人员通过立法院同意权行使被任命,因此透过不信任案解职,应属适当。

他说,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法务部长是行政院长提名、总统任命,位阶上谁大谁小在法务体系上已产生问题。

蔡正元提案修改法院组织法,赋予法务部长有不信任案提议权;若法务部长与检察总长无法水乳交融合作,可以透过不信任案机制得到解决,不是法务部长辞职、就是法务部长对检察总长提出不信任案。

此外,由于NCC日前以附带条款方式通过中视与中天负责人变更案,,引发中视中天反弹,甚至刊登半版大广告抨击NCC委员。

蔡正元表示,NCC这一、两周来的作为是否依法行政已引发质疑;他已拟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规定NCC主委、副主委或委员的不信任案,须经行政院长或全体立委1/4提议,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即为通过;经不信任案通过的主委、副主委或委员,应即向行政院长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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