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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又标错价 台消保官吁订网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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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综合报导)戴尔公司上个月网路发生标错价格事件后,5日再度发生标错价事件,并传有人大额下单;台湾消保会强调,将再移请公平会调查;也呼吁经济部务必要订出网路购物契约生效定义与赔偿规范。经济部官员则表示,非主管机关,无法源可据以规范管理。

消保会指出,戴尔公司6月25日晚上11时至26日上午7时止,网路发生标错价格事件,全案共计2.6万多名消费者,累计4.3万多张订单,总计被订购13万9千多台液晶萤幕等产品,业者估计价差损失高达新台币数亿元。

戴尔5日又传出一台型号为“Latitude E4300”的笔记型电脑,原价新台币60,900元,不过有网友发现只要更换外壳颜色,价格就变成18,588元。这件事情立刻延烧网路,许多网友看到如此便宜的笔记型电脑也疯狂下单。

消保会指出,戴尔网站确实再度发生标错价事件,但金额与件数尚不清楚;不过5日上午消保官与戴尔公司总经理廖仁祥洽谈过,戴尔先紧急将网页取消掉,并已再度告知美国总公司。而目前廖仁祥则是手机无人接听。

由于网路下单在法律上专家各有不同看法;因此也将再度移请公平会调查处理,再决定业者是否要负起广告不实的法律责任。

消保会将请经济部辅导业者做好网站营运的风险控管,并请业者深入查核内部作业管理是否有疏失,并尽速进行改善;而经济部需订出网站购物契约何时生效的定义、怎么赔偿等规范,以免纠纷不断。

消保会重申,这类网路购物未来会更加普及化,发生这种纠纷,消费者权益当获保障,但大量下单的购物心态也有待讨论;而企业则是信誉及财务蒙受庞大损失;消保会也表示,全台消保官人数有限,希望能将有限人力用在权益受实质损失的受害案件上。

经济部官员则表示,网路购物为商品销售方式一种;行政部门须依法行政,经济部既非网路主管机关,亦非商品交易主管机关,“看不出来有经济部可以介入的法源依据”。

官员表示,相信消保会应会针对戴尔网站标错价事件,召集相关单位协调处理;戴尔事件并非首例,网站标错价事件过去亦曾发生,消保体系应可循例处理。通案部分,经济部官员认为,则需召集跨部会通盘讨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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