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评王乐泉先生的7.7讲话

佚名

人气 5
标签: ,

【大纪元7月8日讯】7月7日,新疆中共党委书记王乐泉先生就7.5新疆骚乱事件发表讲话。笔者读完该讲话之后认为,该讲话除了展现王先生逻辑水平低下,宪法意识淡薄外,对于维持新疆局势并没有任何正面意义,甚至会起到“煽动民族仇恨”的效果。

王乐泉先生开宗明义地指出该骚乱事件是“热比娅的境外敌对势力操纵的”,“是把一个治安案件升格为民族事件”,“煽动民族仇恨”。王先生这个说法是极端不负责任的。新疆事件究竟是谁策划发动的本来是一个司法问题,应当由独立的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才能做出裁决。王乐泉先生既不是法官,也不是检察官,甚至连政府挂职都没有,就是一个共产党地方书记,有什么权力未经可靠的调查程序,越俎代庖做出司法裁决?在司法机关没有调查清楚做出裁决之前,这个案件只能是一个治安案件,而王先生上纲上线,将其升级为”敌对势力”操纵指挥的巨大阴谋,按照王先生的逻辑,王先生的讲话不恰恰就是他自己的“巨大阴谋”?究竟谁白谁黑,读者自清。

更为可耻的是,王先生竟然把游行活动同样视为闹事,还要对没有参与打砸抢的游行青年进行教育,这种说法和做法是严重违反宪法的。游行示威和打砸抢有本质区别,游行示威是受到宪法保护的正当行为,而打砸抢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犯罪行为。王先生竟然把游行示威视为需要教育的行为,本身就是严重违宪的;对公民进行所谓教育,一旦构成非法拘禁,同样触犯公民的自由权。诚然,宪法保护王乐泉先生胡说八道的言论自由,但是同样也保护公民的游行示威自由,没有任何人需要为行使宪法保护的自由权利而受到惩罚。

王乐泉呼吁大家“不管什么民族,我们的广大干部群众应该同仇敌忾,对向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向参与严重打砸抢烧的犯罪份子,千万不能把矛头对向自己的民族兄弟和姐妹”,可是王先生的一番荒谬言论所指向的,恰恰就是自己的汉族,维吾尔族兄弟和姐妹,他不仅无耻地将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视为闹事,更以一个政党干部的身份对本属于司法系统的事情指手画脚,把司法问题政治化,民族化,矛盾化,最终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笔者向忠告王乐泉先生,如果王先生真的希望民族和睦,就应该明白,这个案件从头到尾都应该算作司法案件,对于打砸抢的行为,应当由司法机构就事论事予以处理,而不应该用政治斗争的陈腐论调鼓动民族对立和仇恨。王先生只是一个党务干部,连行政官员都不算,于情于理都不能非法干涉司法问题。否则,王先生的这番讲话就成了一根搅屎棍,把已经混乱不堪的局势越搅越乱,最终玩火自焚。@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新疆事件牵江胡权斗 上海帮反扑
乌市夜死百余人归罪维族?分析指难以想像
王敏刚建议北京培训维族人参与管治
新疆乌鲁木齐拉出封锁线 隔离汉维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