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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包装像口红 55项违规游走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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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3日电)香烟新包装每包10支,与口红包装没两样;3包香烟捆包卖,成为“最小贩售单位”……,烟害防制法上路至今8个月,烟草公司却游走灰色地带,至少有55项违规。

董氏基金会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指菲利普莫里斯、帝国烟草、台湾烟酒、杰太日烟等烟草公司近来纷纷以不同名义推出新包装,董氏基金会接获民众检举发现,这些新包装中有许多游走法律边缘,大有挑战政府公权力意味,经查至少有55项违规情形。

如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旗下以青少女为主要贩售对象的烟品,新包装以10支一包,外观像市售未拆封口红盒,盒上35%面积警示图,小到无法发挥警示效果,而为达到烟害防制法“每一贩售单位不得少于20支”规定,烟商将两包口红包装香烟以胶膜捆成1包贩售。

此外,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杰太日烟公司不约而同推出侧滑式烟盒,使警示图示未达法令规定须达烟盒35%以上规定。

以“周年庆”、“限量包”、“旅行珍藏版”等名义及“享受带来感官的灵感”、“带来丰厚的隐性愉悦”等美化文字宣传促销情形也相当普遍。帝国烟草公司就推出3包捆成一包卖、促销价新台币199元的“特别版大包装”,台湾烟酒公司更夸张,以1条(10盒)为贩售单位,仅在外包装上打印“期限内不可拆包单卖”,规避法令规定。

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表示,从民众检举发现,政府不作为的情形相当严重,固然烟害防制法规定庞杂,但执行应有轻重缓急,“烟商明目张胆的违法,游走灰色地带,执法一点都不困难”。他建议政府集中火力对付烟商,而非本末倒置追查抽烟者违规,对烟商违法视而不见。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表示,烟害防制法施行至8月底,各级政府仅接获19件违规案,且就算违规也不见得会受罚,如董氏基金会今年3月检举有烟商在烟盒内附赠卡片供搜集,明显违规。

依据烟害防制法规定,烟商违规情形依情节不同可处最低新台币1万元、最高2500万元罚锾,并令限期回收、没入等处分,并得依次连续处罚,董氏基金会呼吁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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