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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咒警 2年后抓到再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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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陈姓男子被王姓交通警察取缔闯红灯,开单罚款1800元,他在个人部落格指名道姓大骂王警,2年多后,警察网路巡逻察觉,追加一条刑法侮辱公务员罪,板桥地方法院宣判,判处陈某拘役20天,换算易科罚金为2万元。

判决指出,现年21岁的陈某前年1月1日骑机车闯红灯,被王姓警员拦下开单举发,下午返家就上网,在个人部落格上批王警:“╳,是不会开我未带行照,还是未戴安全帽喔…,一个300跟 500,就是要开我闯红灯,╳!…土城警车020警员王……,╳╳╳…,╳!你家死光光。”

2年后 警上网发现

陈某张贴此文章,警方于今年5月30日网路巡逻发现,事后陈某虽在部落格承认个人莽撞道歉,但刑法第140条侮辱公务员罪属公诉罪,无法撤告,且法院判决结果一旦确定,原本只要缴罚单1800元并违规记点3点的陈某,不但得加一条前科,还要多缴2万元,真是得不偿失。

法界人士指出,当警察将罚单交给违规者签名时,违规者尚未签名,率性地当场撕毁,也会触犯同样属公诉罪的刑法“损坏公务员职掌文书罪”,若签名再撕毁,态度恶劣者,也可能构成“侮辱公务员罪”,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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