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訊】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月20日對以工業用豬油冒充食用豬油致人中毒死亡案件依法作出判決,涉案的廣東深圳龍崗區沙灣深安貿易公司經理林烈群、該公司職員林少坤等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案情顯示,林烈群自一九九五年六月開始,先后從香港購進大量無商標、無生產厂家、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証的工業用豬油,并与林少坤隱瞞真相,批發給江西省的定南、龍南、會昌等縣的食用豬油經銷商,從中非法牟利。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林烈群將從香港購進的工業用豬油(其中部分被有机錫污染),當作食用豬油批發給江西省定南縣和龍南縣的何華平、黃華香、吳贛池、羅偉華、黃俊海等人銷售,群眾購買誤食后,造成1002人中毒,其中60人重度中毒,3人中毒死亡,942人輕度中毒和334人出現中毒不良反應的嚴重后果。案發后,林烈群畏罪潛逃,后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
中新社報道,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銷售有害食品罪,一審判處林烈群死刑,緩期2年執行,并處罰金50万元人民幣;以銷售有害食品罪,一審判處林少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罰金6000元;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准的食品罪,分別判處何華平、黃華香、吳贛池、羅偉華、黃俊海有期徒刑15年至2年,并處以5万至3000元的罰金。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317万余元,其中由林烈群賠償300万元,林少坤等人分別賠償4万至2.5万元。
1月20日山東濟南、福建漳州市法院也分別對銷售偽劣种子、受賄縱容包庇制假犯罪案件的罪犯作出判決。
山東省泰安市郊區農民李云平,將6万公斤沒有經國家認証的玉米种子假冒“魯單50號”玉米种子銷售給山東農科种子研究開發中心,獲利31万余元。當地和江蘇等地農民購買种植后,造成玉米大面積減產,經濟損失達300多万元。當地法院依法判處李云平有期徒刑7年,罰金40万元。
福建省漳州市鄉鎮企業局原副局長許瑞章,詔安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打假領導小組組長吳根源,縱容當地制售假煙犯罪活動,并收受犯罪分子的賄賂,致使當地制售假煙活動泛濫。對此,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許瑞章、吳根源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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