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打死个人就像打死条狗– 护林员一家被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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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
☆郭家铨是山林承包人又护林员,举报乱砍滥伐、盗伐,保护山林,是他的职责所在,然而,却被罗织抢劫的罪名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殃及了——

☆二哥陈元传又名郭加传被无端枪杀,无人勘验,无法收殓,曝尸十六天;后来,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日报社一位记者的干预下,仙游县公检部门才雇工用白布裹尸埋葬。柳园村的老人们气愤极了,他们站出来说:“解放前在这里也有人被国民党打死,还有棺木安葬,那有像这样!……”在村民们的抗议下,仙游县公检部门才买来一付棺材草草收埋。没有追究凶手责任,更谈不上赔偿了。难怪有人说:“公安打死一个人,就像打死一条狗”;

☆姐姐陈淑英被枪伤和刀砍伤(1995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人体损伤检验鉴定为轻伤。他们家兄弟姐妹七人五人随父姓陈,俩人随母姓郭);

☆妻子娄爱华被踢落到6米多高的崖底摔成重伤;

☆ 堂弟郭玉柔(时年17岁)去仙游县凤山乡派出所报案被拘留88天,并受逼供。

从1994年11月30日,陈元传无辜被仙游县林业公安人员开枪打死后,福建省仙游县公检法三家用:执行任务,受围攻,正当防卫误伤来蒙骗上级领导和调查组。不知何故?案发至今,仅有福建日报社的一个记者来到案发现场调查。其他调查组没有踏入案发地仙游县凤山乡柳园村半步,便打道回府了。柳园村村民说,如有省级以上的来调查,我们会讲,以下的调查我们说的无益……。陈元传妻子杨小花跨世纪到处喊冤呼屈:负诉状、跪街头、拦小车,然而,六年多了,丈夫冤死的双眼,至今还是无法闭合。丈夫惨死,家里的顶梁柱折了,遗下老幼五口,老父亲陈景雨时年72岁;二个男儿大的9岁,次女儿5岁;幼男1岁;老幼失去生活保障,儿女无法上学,投靠四方,次女儿寄养广西;幼男孩寄养福建建瓯的亲戚家;长男跟随妻子杨小花四处乞讨诉冤。六年多了,至今依然是冤沉大海?!

山高皇帝远

让日历翻回到1991年福建省仙游县凤山乡凤顶村村民陈春恩、陈锦承父子利用权、钱、情关系以2万元的价钱承包了仙游县凤山乡柳园村顶峰水库与永泰县伏口乡紫山村交界的一片山林(按当时估算价值近百万元)。陈春恩以承包的名义在三年时间内(1992年—1995年),大肆乱砍滥伐林木达五千八百立方米,而实际只办了36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证,(在获悉福建日报社记者采访的消息后补办15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证)仅这项就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同时他们还将黑手伸到邻居永泰县伏口乡紫山村郭家铨承包的林场,盗砍林木二千多立方米。他们的不法行为引起了永泰县伏口乡紫山村和仙游县凤山乡柳园村村民的愤忾。村民多次集体上告,1995年4月24日《福建日报》发表标题为《有人滥毁库区林,柳园水库临危境》的群众来信及及记者调查附记(全文另贴)。由于陈春恩、陈锦承父子他们有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和手中有权,可以一手遮天,群众上告、舆论监督是奈何不了他们的。

陈春恩何许人也?他原为仙游县凤山乡中心小学校长。他还蛮有经济眼光的1982年便看到了承包山林能带来厚利,于是便去教包山,从而成为远近有名包山专业户。但,他不是老老实实地包山,还是跟他承包的山场交界的山林都要被他盗伐——四邻的村民对他是又恨又气又无奈,便叫他“夜爬猫”(有关对陈春恩乱砍滥伐、盗伐林木和殴打他人的控告材料我手头就有3份)。

1993年,仙游县凤山乡柳园村村民郭家铨承包永泰县伏口乡紫山村的一片山场(与陈春恩承包的山林交界),同时紫山村也聘任郭家铨为该村山场的护林员。郭家铨知道,护林员的责任就是保护山林,否则,就不叫护林员。也就是这护林员给自己及亲人们种下祸根,这是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郭家铨看到陈春恩、陈锦承父子他们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就向福州市林业局、永泰县林业局、伏口乡政府反映情况。

1994年9月9日福州市林业局俞副局长电话通知伏口乡政府:紫山村大洋面山场承包人郭家铨同志反映,该山场被仙游县凤山乡柳园村村民乱砍滥伐严重。要求乡政府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勘察。当晚伏口乡在位领导开会决定:由乡党委副书记叶登旺带领乡派出所民警、联防队员及紫山村干部上山查看。9月10日乡党委副书记叶登旺带领调查组到达大洋面山场,发现陈春恩、陈锦承父子他们纠集民工盗伐林木的事实。并抓获了6个来不及逃跑的盗伐人。陈春恩、陈锦承父子及其余大部分伐木工被逃走了。(陈春恩他们为了对付永泰县林业及有关执法部门,专门购置了对讲机、炸药并驯养一条凶猛的狼狗。永泰县林业公安部门多次上山执法都是无功而返)。由此,陈春恩他们更为憎恨永泰人,凡是说话带永泰口音的人到山场都要被陈春恩他们盘问、拘禁、乃至殴打。林金铨(福州市市闽侯县祥谦镇人)、柯雪松(福州大学派出所民警)到山场看树根,林金铨无故被打得伤痕累累;柯雪松被非法拘禁近两个昼夜。陈春恩还指使其子陈锦铭(仙游县公安局民警)私带枪支、警具进山场威胁村民不准举报,殴打村民郭玉喜等人(详细请看郭玉喜、郭玉品的《控告书》)。

陈春恩他们的嚣张行为,激怒了紫山村两委, 1994年8月28日组织人员进山场收缴了陈春恩他们的作案工具:雷管、炸药、对讲机和打死阻碍公务的一条恶狗,并将缴获得雷管、炸药、对讲机上缴给伏口乡派出所。陈春恩一家更为怀恨郭家铨,借机编造其妻郑阿世有现金、首饰价值数万元被郭家铨聚众抢劫,并打伤多人。同时勾结凤山乡派出所所长郑世和等人捏造事实、证据,诬陷郭家铨是为抢劫首犯。这便成了后来仙游县检察院起诉指控郭家铨聚众打、砸、抢的事实根据。陈春恩和当时凤山乡副乡长陈元稳多次扬言:“打死郭家铨,杀鸡给猴看,这便是举报人的下场” 。

郭家铨没有在他们的威胁、恫吓之下退却,继续向福建省林业厅举报陈春恩等人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事实,引起省林业厅的重视。省林业厅纠纷办通知永泰县林业局、仙游县林业局1994年11月3日到现场查看,解决问题,当省林业厅公安局治安科王建忠、福州市林业局公安处林祥清按约定时间到场时,现场陈春恩、陈锦承父子及伐木民工已闻讯撤走了。原来仙游县林业公安有人已于11月2日暗中通知陈春恩、陈锦承父子。但看到乱砍盗伐林木面积大,情节严重,并对陈春恩他们已加工的,来不及运走的板材进行封存,后来这批木材还是被神通广大的陈春恩运走卖掉了。

陈春恩他们的行为没有因此收敛,反而更加深了陈春恩、郑世和、林金俊、陈元稳等人对郭家铨的仇恨,他们把永泰县有关部门制止陈春恩滥砍盗伐的行为,说成是郭家铨聚众打、砸、抢。让凤山乡派出所拘捕郭家铨。这便酝酿了——

法律,在执法人的枪口下哭泣

福建省林业厅纠纷办通知永泰县林业局、仙游县林业局由省林业厅纠纷办组织1994年11月30日再次到现场查看,解决问题。仙游县调处办指派仙游县林业公安副科长林金俊、凤山乡副乡长陈元稳、凤山乡派出所民警王新亮、仙游县林业公安民警陈冲,等四人前往。起初林金俊、陈元稳、王新亮、陈冲四人也陪同林业厅纠纷办上山,但他们四人从柳园村出发到半路便擅自返回,荷枪实弹,气势汹汹地来到郭家铨家里,看到郭家铨他们便朝郭家铨瞄准开枪,郭家铨姐姐淑英冲上前推开郭家铨,自己的肩部被击中。陈淑英强忍剧痛责问林金俊他们:“你们跑到我家里随便开枪打人,还有没有国法?抓人要有逮捕手续,你们有没有逮捕证?” 陈淑英的话激怒了副乡长陈元稳,他咬牙切齿地说;“你郭家铨户口还在我手里,想断我的财路,还敢向我要逮捕证”。 身为副乡长的陈元稳竟拿起菜刀朝陈淑英头部及手腕各砍一刀。林金俊随后又朝郭家铨瞄准开第二枪的时候,手腕被从门外冲进来的郭金派托一下子弹射在楼板上。郭金派说:“你们这样做太过分了!”林金俊说:“郭金派,这里的事你最好不要插手。”

郭家铨的妻子娄爱华说,“求你们不要再开枪了!”丧心病狂的王新亮将她狠踢一脚摔到6米多高的崖底,郭家铨的胞兄陈元传在楼上听到弟媳妇凄惨的叫声,便到走廊来探望,林金俊、王新亮以为是郭家铨,同时朝他开枪,其中一枪击中陈元传心脏当即死亡。跑到楼上的郭家铨叫起来:“二哥被打死了!”已经成了血人,头脑昏沉的姐姐陈淑英一听到,痛嚎起来,“你们打死我弟弟……” 林金俊又把她踢了个脸朝天倒在地上,王新亮竟朝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陈淑英开枪,终因子弹卡住,没有再添命债。

林金俊、陈元稳、王新亮他们与郭家铨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非得要置他于死地?从副乡长陈元稳口中蹦出来的“想断我的财路”的话中,似乎可以找到答案。

报案的人反成了“罪犯”被拘禁八十八天

案发后1994年11月30日晚,郭家铨堂弟郭玉柔(年仅17岁)和当时的村干部郭清忠去仙游县凤山乡派出所报案,起初派出所对他们的报案漠然置之,随便问两句,就让他们先回去,走到门口郭玉柔被该所民警陈国仙抓住,同往的郭清忠问:“有什么事?”答复:“没事”。然而,就这“没事” 郭玉柔被拘留折磨88天,并受逼供。至1995年3月8日,在福建日报社一个记者的干预下,才让家里取保候审

2001年2月26日下午我来到案发地柳园村。柳园村地形斗状;人口千余,靠山吃饭。贫困的箍子,还紧套在柳园村村民的头上。房子沿山而建,一条小溪从村间穿过……

冷风、阴雨、浓雾给山村拉上帷幕,夜色早早降临了。屋外哗哗的小溪,沙沙的春雨流淌着冰冷,屋里郭加旺(柳园村村民,现年48岁,郭加铨的大哥。)、郭振瑞(受害者之一郭玉柔父亲,柳园村村民,现年62岁)、郭金派(柳园村村民,现年67岁,枪击案中现场初始见证人)、郭振力(柳园村村民,现年65岁,枪击案中现场始终见证人)、郭玉喜(买木材途经陈春恩承包林场路段,被陈春恩、陈景铭聚众殴打受伤人之一)他们的倾诉,让我热血沸腾……

打死人立功受奖

1994年11月30日柳园事件后,有一回,陈春恩宴请林金俊、陈元稳、王新亮等人,在宴席上身为公安干警的王新亮竟扬言:“公安打死个把人,就像打死一条狗”。这话可谓:语惊四座,豪气干云。人民公安,是以保护人民安全为天职,林金俊、王新亮、陈元稳一伙却拿人命当儿戏,以枪杀无辜百姓当“英雄”。难怪王新亮意气风发,因1994年11月30日柳园村事件后,他立功并由乡派出所调入县公安局。

恶人先告状

1994年11月30日下午命案后,林金俊、陈元稳、王新亮等人,见事态严重,便赶回凤山乡打电话向当时的县长杨添林谎报,郭家铨聚众围攻省林业厅纠纷办的同志,其中一个女同志被刀砍了血淋淋的…。县长接报后,紧急命令县公安局长林金应调集武警部队火速赶赴柳园,半路上遇到从柳园回返的省林业厅纠纷办的人,林业厅纠纷办的干部当即申明:被刀砍伤的不是我们林业厅的女干部,而是郭家铨的家里人。这样,七大卡车荷枪实弹的武警才撤回,否则,其后果不堪设想!

枪杀陈元传谁是主凶?

林金俊、王新亮同时朝陈元传开枪,枪杀陈元传后他们编造:执行任务受到违攻,正当防卫的理由来蒙骗领导。同时策划好让王新亮承担击毙陈元传的责任。因为王新亮是公安干警,林金俊是林业警察。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便根据他们的片面之词,认定王新亮、林金俊他们的行为 属正当防卫结论。

郭金派说:“那天下午(1994年11月30日) 林金俊、王新亮、陈元稳、陈冲一伙闯进郭家铨家里开枪动刀伤了陈淑英,被我阻拦后,我看到淑英血淋淋的不知死活,便慌里慌张地跑到山上找她丈夫陈步德和郭加旺报信去了。”

郭振力接着说:金派走后,现场包括半死不活的陈淑英、娄爱华、我及我拐脚的侄儿连老加伤残的算起来也只有三个半人,我还站在门口这边的台阶,我活一大把年纪了,从没见过这场面,吓了腿脚一直发抖,无法也不敢走过去,又怎么能去围攻四个牛高马大,持刀带枪的人呢?当时看的人的确很多,但大部分都在小溪对岸,距现场至少在50米以外。娄爱华站在路边被吓的脸色发白说,求你们不要开枪 。被王新亮踢一脚摔下去时发出凄惨的叫声。陈元传在楼上房间里听到便跑到走廊来看, 林金俊、王新亮同时朝元传开枪。我看到击中致命要害那枪是林金俊开的,当时他正站在走廊正下面路上,距离近大约五米,王新亮站在左侧边路上距离也较远。打死元传的子弹头,还是他父亲从他身上找到的。

杨小花拿出陈元传被打死后拍照的像片给我看,我这没有半点刑侦经验的人也可以看出来,射击人所站的位置与受害人成正面。

杨小花说,弹头现在还在我这里。

郭加旺说,那是颗“五四式”手枪的弹头,当时林金俊持地是支“五四式”手枪。仙游县公检部门都说,干警受到围攻,正当防卫击毙元传,元传在楼上手上没拿任何东西又怎么围攻、威胁他们呢?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烫手的“山芋”

陈元传被打死后其妻杨小花及亲人们,眼睁睁的看着林金俊、陈元稳、王新亮、陈冲四凶手逍遥法外,为官者还是官,当干警的仍然是干警,有的还立功晋级,而身为受害人的杨小花、陈淑英、娄爱华他们是报案无门,告状不理。仙游县政法部门都以:“执行公务正当防卫误伤”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凶手开脱罪责。杨小花他们便走上上访之路。但上访没有带来转机。

2000年4月17日杨小花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上访,信访局出具介绍信,让她去找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接待她的人对她说,公安干警打死人是检察院管的,我们管不了。杨小花想向这位接待人询问姓名,被拒绝了。

2000年4月10日杨小花拿着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处理来访介绍信,找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院信访局接待人对她说,“你们的案情我们要向领导汇报,领导让市检察院调查,我们就去调查;让仙游县检察院去调查,就仙游县检察院去调查”。 杨小花问:“那我跟你怎么联系?”那人说“你回去吧,我们调查好了,会通知你!”杨小花想问他姓名,被拒绝了。有时去找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叫他们去找检察院,检察院又敷衍塞责。莆田市公安局、检察院杨小花他们去过多少次?连他们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遇到“烫手”的推开,这于普通人来说,是正常的,但于有关的职能部门来说,就不正常了。让我浮想联翩,是案子不够典型?还是枪杀无辜百姓;滥用枪支、警械;滥砍盗伐林木、私设公堂的人有权?有势?有钱?有理?要不,法律的天平怎么会倾斜了呢?

他们的材料多得连拖车都拖不动

2000年12月18日郭家铨的大哥郭加旺到仙游县检察院打听案情的进展情况时,信访科长杨丽榕热情接待他,马上打电话请副检察长刘天星,并说:“你讲的那么好,那写成材料交来更好”刚好来到的副检察长刘天星说:“他还用写什么材料?他们的材料自己送的,从别处转来的,我这里多得,用拖车拖都拖不动”。然而,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呢?

一条人命就值三千元吗

2001年中国新年前,仙游县柳园村党支部书记通知死者陈元传的哥哥郭家旺去县里领钱。2月5日郭家旺去县里的时候,县政法委书记对他说:去民政局领二千元钱,乡政府领一千元。但要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郭家旺被气恼了:一条人命就值三千元吗?三千元能买一条人命,那我们老百姓的命也太贱了!你家里有几口人我都要了。没钱我可以去借贷。郭家旺对笔者说,现在我们所要的不光是钱的问题,我们更需要的是要看看仙游这地方还有没有法理!

联系人:林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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