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日訊】根据內政部最新統計通報指出,民國八十九年台灣非婚生子女人數高達9952人,創歷年新高紀錄,比上年增加869人,年增率為9。57%。
据中時電子報報導,台灣地區去年非婚生子女人數,占出生總人數的百分之三點二六 (平均每出生百人中有三人為非婚生子女) ,僅低于民國八十七年的百分之三點四二,創歷年次高水准;其中男性五千零四十八人,女性四千九百零四人,性比例為一百零二點九四。
去年在非婚生子女中,已被認領者三千九百七十七人,占百分之三十九點九六,較上年增加百分之十五點九五;其中男性二千零一十一人,女性一千九百六十六人,性比例為一百零二點二九。
未被認領者五千九百七十五人,占去年非婚生子女人數的百分之六十點零四,較上年增加百分之五點七;其中男性三千零三十七人,女性二千九百三十八人,性比例為一百零三點三七。
棄嬰或無依儿童六十六人,較上年減少百分之二十點四八,占去年出生人數的百分之零點零二,其中男性四十二人,女性二十四人。
台灣地區去年戶籍登記出生人數為三十万五千三百十二人,創三年來最高水准,較上年增加百分之七點六三,其中男性十五万九千七百二十六人,女性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六人,性比例為一百零九點七一。按胞胎區分,單胞胎者二十九万七千六百三十六人,占百分之九十七點四八;雙胞胎者七千二百二十六人,占百分之二點三七;三胞胎者四百五十人,占百分之零點一五。
去年台灣地區婚生子女二十九万五千二百九十四人,創三年來最高水准,年增率百分之七點五八,占出生人數的百分之九十六點七二,其中男性十五万四千六百三十六人,女性十四万零六百五十八人,性比例為一百零九點九四。
根据戶籍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出生事件發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內應申請戶籍登記;出生而沒有申報戶籍登記,不論期間長短都納入出生未報 (如儿童原未申請戶籍,入學才申請) 。去年台灣地區違反戶籍法令的出生未報人數達一万四千零四十九人,創三年來最高水准,年增率百分之十點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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