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3日讯】根据内政部最新统计通报指出,民国八十九年台湾非婚生子女人数高达9952人,创历年新高纪录,比上年增加869人,年增率为9。57%。
据中时电子报报导,台湾地区去年非婚生子女人数,占出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三点二六 (平均每出生百人中有三人为非婚生子女) ,仅低于民国八十七年的百分之三点四二,创历年次高水准;其中男性五千零四十八人,女性四千九百零四人,性比例为一百零二点九四。
去年在非婚生子女中,已被认领者三千九百七十七人,占百分之三十九点九六,较上年增加百分之十五点九五;其中男性二千零一十一人,女性一千九百六十六人,性比例为一百零二点二九。
未被认领者五千九百七十五人,占去年非婚生子女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点零四,较上年增加百分之五点七;其中男性三千零三十七人,女性二千九百三十八人,性比例为一百零三点三七。
弃婴或无依儿童六十六人,较上年减少百分之二十点四八,占去年出生人数的百分之零点零二,其中男性四十二人,女性二十四人。
台湾地区去年户籍登记出生人数为三十万五千三百十二人,创三年来最高水准,较上年增加百分之七点六三,其中男性十五万九千七百二十六人,女性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六人,性比例为一百零九点七一。按胞胎区分,单胞胎者二十九万七千六百三十六人,占百分之九十七点四八;双胞胎者七千二百二十六人,占百分之二点三七;三胞胎者四百五十人,占百分之零点一五。
去年台湾地区婚生子女二十九万五千二百九十四人,创三年来最高水准,年增率百分之七点五八,占出生人数的百分之九十六点七二,其中男性十五万四千六百三十六人,女性十四万零六百五十八人,性比例为一百零九点九四。
根据户籍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出生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应申请户籍登记;出生而没有申报户籍登记,不论期间长短都纳入出生未报 (如儿童原未申请户籍,入学才申请) 。去年台湾地区违反户籍法令的出生未报人数达一万四千零四十九人,创三年来最高水准,年增率百分之十点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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