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志:1949-1956年中國社會風習的演變及其特點

李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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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訊】

風習與習俗、風俗是同義詞,是風尚、禮節、習慣的總和,乃歷代相習積久而成,具有相當大的穩定性和凝固性,不容易改變,但不易改變並非停止不變。事實上,風習現象同樣有它發生、發展以至消亡的過程,在社會急劇變革時期,風習的興衰、生滅就表現得更爲大量和激烈。在社會風習的演變過程中,往往出現相當多的人對某種生活方式的喜好、隨從和追求,這就是時尚的流行。時尚與風習不同,易因時順勢,變動不居,起落無常,是社會風習發生變化的前兆;它有可能經年被人淡忘,也有可能演變成新的社會風習。因此,本文在論述1949-1956年(建國初期)社會風習演變時,同時論及這時期的社會時尚。

一、民間信仰

考察中國社會的民間信仰,至少要論及三個層面的內容。第一,意識觀念層面。民間信仰的內容是一個糅合體:既有古老原始崇拜的遺留,也有佛教、道教等正宗的宗教信仰,更有俗化的宗教信仰,即鄉村社會普遍的多神信仰;既有對習俗禮儀的信仰,也有對神靈世界的信仰;既有信仰各個時代英雄人物的,也有信仰傳說中的飛禽猛獸的。第二,制度層面。在制度層面,存在各種各樣的民間信仰組織,如香會、廟會、燈會;有近於制度化的信仰活動,如宗族祭祀、迎神賽會,這些活動相沿傳習成俗,是社會風習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物質層面。在物質層面,既有進行信仰活動的場所,如寺廟、道院、祠堂,也有信仰組織賴以生存、信仰活動賴以進行的産業,如廟田、祠堂公田等。1949-1956年中國的社會變革,對上述三個方面均産生了不同程度的衝擊。

受衝擊最直接、最厲害的,自然是民間信仰物質層面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徵收祠堂、廟宇、寺院、學校和團體在農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因此,經過土地改革運動,祠堂公田不復存在,廟宇寺院田産銳減。蘇州靈岩寺當家和尚必鄰對來訪者說:”寺裡有兩千多畝出租土地已被徵收了,但保留了一百多畝自耕地。全寺約二百人,爲了維持生活,除耕種這一百多畝地外,又加開荒地約五十畝,還要繼續開荒”。舊時的僧尼道士,大多出身貧寒,爲僧入道,多爲謀生,並非出於信仰。寺廟道院既然已不再是謀生之所,他們便紛紛走出廟門,或回家務農,或參加其他生産勞動,沒有出路的,惟有”失業”。僅1952年秋冬的統計,全國城市”失業”的僧尼道士就有5700多名。僧尼道士數量銳減,又導致了寺廟道院的衰敗,尤其是農村的子孫廟及小道院,減少幾近半數。

1949-1956年民間信仰組織受到衝擊,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被政府取締,這類民間信仰組織,舊時往往成爲地方精英控制基層社區的工具,或者有濃厚的迷信色彩,這在建國初期國家權力向基層社區擴張和破除封建迷信的過程中,自然在被取締之列。二是經歷一段時間的衰敗而逐漸消亡,更多的民間信仰組織經歷的是這條衰亡之路。如對太湖漁民中的20個香會組織的調查發現,20個香會中,只有5個是被政府取締的,而其他在建國初期雖還存在,但無不開始衰敗,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部停止活動或解散了。與前者主要依靠政治變革的推動有所不同,這一種情形是政治變革、經濟變革、思想觀念變革等綜合作用的結果。

與民間信仰組織衰敗相互影響的是民間信仰活動的衰落。這也主要表現爲兩種情形:第一,集體的、公開的、制度化的信仰活動日趨減少,而被代之以個體的、祕密的、非制度化的信仰活動。如1949年以前,宗族祭祀是全宗族的集體活動,千百年來已成制度,1949年以後,集體祭祀活動已經停止,但一家一戶爲單位祭祀祖先的活動仍然存在。第二,原有信仰活動的形式被保存,但內容被徹底地改造了,如廟會。傳統廟會在其演變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信仰(祈求神靈驅疾賜福)、娛樂和貿易三位一體的形式。建國初期對廟會的改造,著眼於剔除廟會的迷信成分,利用和改造其娛樂和貿易形式,如舞龍、舞獅經改造已成爲一種表演藝術,商業部門還利用廟會組織城鄉物資交流會、商品展銷會。所有這些,與昔日廟會都有了本質的區別。

民間信仰作爲一種文化現象是一個整體,缺少了物質層面和制度層面的文化表徵,意識觀念層面的文化就會走向衰微、淡薄。建國初期,長期被人們供奉祭祀的神靈,逐漸走出了人們的心靈世界。宋慶齡在東北旅行時對此深有感觸,她說:”隨著這個時代的前進,生活及思想方面古舊與阻礙進步的習慣就會受到尖銳的打擊,最重要的一個例子,就是舊的迷信已經失去它對人民的控制了。在永貴村,我們看到祭拜各種神佛的習俗已經完全廢除了。尤其是再也沒有人花錢去買香燭及其他迷信品了,新年的時候也沒有人浪費時間去拜偶像了”。除去民間信仰物質層面和制度層面的衰敗這一直接原因外,引發民衆觀念改變的更深層的原因,是劇烈的社會變革。農民本來是信命的,認爲窮是”五行八字命生成”,”命裡只有八合米,走盡天下不滿升!”土地改革中地主被打倒的現實,促使他們改變了看法:”土地改革一實行,每個地主的好八字都勿來事哉!”農民本來是信神靈的,同樣是社會變革使他們改變了看法:”敬了幾十年神,也沒有見減過一顆糧,如今有了毛主席,領導大家翻了身,減了租,反了惡霸,我只跟毛主席走,敬神幹什麽!”

應該看到,建國初期對民間信仰的改造,主要觸及其物質和制度層面,而觀念層面的改造是膚淺的。當時表現出的民間信仰衰微的種種現象,或許僅僅是一種表像,而人們申明放棄神靈的種種理由,表徵的恰好是傳統農民務實求驗的心理本源。於是,在神靈退出人們的心靈世界時,對革命領袖的崇拜成了時尚。有些農民,領到土地證後,把土地證往牆上一釘,就跪下來給毛主席像磕頭;香火行的生意差了,但”坊間印行的毛主席像,銷路好極了!”民間信仰的心理及其在民族心理結構中的作用並未改變,這也正是日後對革命領袖盲目崇拜的心理基石。

二、消費風習

消費風習與社會生活條件的聯繫最爲密切,因此,在以穩定爲常性的社會風習中,消費風習是較易變化的部分。而消費風習的變化,又必然促使消費時尚的流行。下面是對建國初期消費風習變化的一個簡括的說明。

(一)食。從結構上說,風習都體現著由一定模塑構成的模式,一般地說,可以選擇的風習模式相對較少,但可以選擇的風習模塑就要多得多。飲食風習亦當作如是觀。

在考察近代以來中國飲食風習的演變時,人們常論及西式(或俄式)飲食的影響。應當看到,西式(或俄式)飲食東漸,其影響所及主要是城市社會的中、上階層。但廣大群衆是社會風習的現實承擔者,沒有他們的介入,西式(或俄式)飲食在中國最多只能成爲時尚,而難成爲社會風習。因此可以說,建國初期乃至今日,在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漢民族人口中,飲食風習基本上仍保持著傳統的中式模式,即以五穀爲主食,以各種蔬菜、肉類爲菜餚。而且,由於生産方式的變革,這一飲食模式在建國初期還影響到一些遊牧漁民族,如蒙古族、鄂倫春族、赫哲族等,他們已從過去以肉類(包括水産類)爲主食,開始向以穀物爲主食或以穀物與肉類(包括水産類)並重爲主食的模式轉變。

然而,在飲食風習模塑方面,建國初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第一,主食中粗糧減少,細糧增多。第二,肉類消費量增加,蔬菜品種發生變化。第三,菸酒消費風習的變化:菸酒品種增多,較高質量的菸酒需求量增加。第四,在飲食消費風習城鄉之間的差異在逐漸縮小。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除豬肉外,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糖、煙等主副食品的城鄉比1957年都要小於1952年。上述變化,反映了建國初期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生活的平等化趨向。

建國初期,一些飲食陋習得以禁絕。吸毒是近代最令人深惡痛絕的惡俗,禁而不絕、危害日甚。但建國後僅用了幾年時間,禍害中華民族百餘年的煙毒問題就被徹底禁絕,到1953年中國成爲”無毒國”。這是世界禁毒史上的奇蹟,對社會風習的改良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二)衣。建國初期的服飾,總體上看是新舊並存,中西皆有:一方面傳統服裝如長衫、旗袍依然可見,另一方面幹部服異軍突起;一方面美國、法國等西方國家服飾被吸收引進,穿西服的並不乏人,另一方面列寧裝、布拉吉從蘇聯傳入,盛行一時。服?O社會綜合資訊的負載體,建國初期服飾的上述特點,是這一時期社會的過渡性特點在服飾風習上的反映。

但從服飾時尚角度看,各式服飾的地位是不一樣的。西服、長衫已成明日黃花,而幹部服、列寧裝則成了服裝時尚的主角。如幹部服,不僅城市各行各業男女老少競相穿著,蔚然成風,而且這種風氣逐漸進入農村,農民以在節日能穿上幹部服爲榮耀,辦喜事時,則要做或借一套幹部服穿。幹部服、列寧裝分別源於革命根據地和社會主義國家蘇聯,人們以此爲美,反映了他們對社會主義社會的嚮往和崇尚革命的社會心理。可以說,建國之初流行服飾的變易,是社會制度變革的一個標記。

服?y行包含變異和趨同兩個過程。幹部服、列寧裝取代民國時期的流行服飾,屬於變異;人們競相穿著,則是趨同。趨同是短暫的,而變異是恆常的,這是服?y行的規律。但在經歷了建國之初服飾變異後,我國的服飾變化卻出現了停滯的跡象,藍、灰、黑三色取代了五彩繽紛,列寧裝、幹部服成了”惟吾獨尊”。這種現象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1955年3月,《新觀察》雜誌社邀請北京文藝界人士及團中央、全國總工會的代表座談服裝問題,並刊登座談記錄。1956年第4期又刊發了記者與全國政協委員華君武、葉淺予、丁聰關於服裝問題的談話錄,並刊發了大量讀者來信。各界人士疾呼要儘快結束服飾款式色調單一的狀況。時任紡織工業部副部長的張琴秋指出,改變這一狀況,需要”我們大家來提倡,首先從機關的女同志做起,然後影響整個社會”。經過宣傳鼓動,人們著裝有所變化,但並沒有新的流行服飾取幹部服而代之。在建國後社會生活日益政治化的趨向下,映襯政治理念的幹部服的主導地位是不易撼動的。建國之初的服飾時尚已經演變成新的服飾風習,而這一新的服飾風習成了一個時代的重要文化表徵。

(三)住。建國初期居住風習的變化,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住居單位的變化。建國初期,與家庭小型化的趨勢一致,小家庭作爲獨立的居住單位在城市已非常普遍,即便在農村也出現了以小家庭爲居住單位的發展趨勢。這一變化,主要是受到兩方面的衝擊:一是土改中地主多餘房屋被徵收分配給農民,使得原本以大家庭爲居住單位的農家可以析家而居;二是農業合作化運動打破了農村的小農經濟關係,衝擊了以大家庭爲居住單位這一適應小農經濟關係的居住模式,生産協作已超出了家庭範圍,因而子女成家後與父母分居獨過也就有了可能。不過受生産力水平的制約,當時農村分家居住多數只是在原住居內劃分若干小的單位。

第二,在城鎮,住房來源發生了變化。以前城鎮居民住房主要靠租房、買房和自己建房。建國後,國家提供公房作爲城鎮居民住房新的來源,比重在逐年提升。到1956年,工業、文教衛生以及國家機關、中央所屬單位等部門的公房供給均超過了50%。而且,住公房條件好於私房。如1956年住公房人均面積395平方米,住私房則爲34平方米;公房租金低於私房,1956年私房租金一般要高出公房租金30%以上;而且由於住公房與職業相聯繫,因而它又成爲人們社會身分的一種象徵。這些因素影響到人們的住居心理,使住公房成爲時尚。

第三,居民住宅模式發生了變化。以北京市爲例,剛解放時,1350萬平方米住宅中,樓房面積只有833萬平方米,僅占6%,絕大部分爲四合院和雜院平房;大多數居民居住的城根、關廂都是用碎磚土坯蓋起的破房,其中有300萬平方米的房屋屬於危房。建國初期,這種狀況大爲改觀,住宅建設速度加快,樓房增多,風格多樣:有按西方”鄰裡單位”樣式設計的,也有按蘇聯樣式設計的單元樓,還有按”小區建設”理論修建的住宅小區。這一時期興建的住宅,大部分超出磚木結構所需造價,與建國前碎磚土坯房相比,有著質的區別。

(四)行。行的風習變化,主要表現在較爲新式的現代交通工具愈來愈受到人們歡迎。首先,現代交通工具日益發展,而一些傳統的交通工具如轎子、人力車被逐漸淘汰。鐵路、公路的通車里程,分別由1949年的21989公里、80768公里,增加到1956年的29237公里、226318公里,民用航空航線長度則由1950年的11387公里增加到1956年的19082公里。在城市,電車、公共汽車迅速發展。如北京,1956年有有軌電車240輛,是1949年的8倍,營業里程4998公里,是1949年的7倍。自行車作爲重要的代步工具,也在不斷增多。如北京市,到1957年,1/3的家庭有自行車。其次,人們的”出行”觀念發生變化,利用現代交通工具的人數迅速增加。1957年,每萬人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次數爲10012人次,是1949年2528人次的39倍。市內交通使用現代交通工具的人數增加更快,如北京市,1956年有軌電車的客運量是1949年的5倍多。顯然,在”行”的問題上,人們對現代交通工具是樂於接受的,這爲人們的生活增添了一份現代氣息。

三、1949-1956年中國社會風習演變的特點

1949-1956年中國社會風習的演變是在社會形態、社會生活變革的背景下進行的,而它本身又是這一時期巨大社會變革的一個側面,反映社會形態和生活。從社會風習演變和社會變革的關係入手,對建國初期社會風習的演變進行考察,可以看出它具有如下特點。

(一)一般來說,社會風習的興起和傳承,大都是自然的,但建國初期社會風習的演變更主要的是依靠政治力量的推動,表現出濃厚的政治色彩,同時也折射出這一時期狂飈急進的時代特徵。

(二)社會風習作爲一種生活文化,排斥統一、拒絕同化是其本質所在,但建國初期社會風習的演變卻明顯表現出特殊化向普遍化、區域化向全國化、群體化向全民化的單向流動進程。

伴隨生活文化的普遍化、全國化、全民化,建國初期社會風習表現出越來越強的同一性,無疑有利於增強建國之初人民對新政權的認同。然而,由於社會風習的差異性、複雜性逐漸消失,社會生活變得單一且日益缺乏活力。

(三)近代以來中國社會風習演變的大方向是從傳統型向現代型轉化,但建國初年與以前相比,至少有兩點不同。

第一,建國之前,上層社會雖有計劃地推行社會風習的改良,但就社會風習的主要承擔者廣大民衆來說,他們在社會風習改良的過程中,對於上層社會的規範表現出高度的依附性。就總體而言,這就使得人們日常生活基本仍保持著傳統的習慣。而建國初期,由於人身解放的獲得,以及被賦予國家主人翁的地位,翻身做了主人的廣大民衆在社會風習演變過程中的主動性大大增強,因而以現代性爲基本取向的社會風習的演化變革範圍更大、進程更快。

第二,建國之前的社會風習改良,以西方國家爲榜樣,其方向是步西方風習的後塵,或是將中西風習進行融合。建國初期對社會風習變革現代性取向的理解,與之顯然不同,表現爲對西方社會風習的排斥和對傳統社會風習的不妥協態度。那麽,建國初期社會風習現代性取向的具體內涵是什麽呢?這大致由三種因素確定。一是中囯共產黨人的社會實踐知識,這在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有較爲完整的概括。其中包括:推翻祠堂族長的族權和城隍土地菩薩的神權以至丈夫的男權;禁絕社會惡習,如吸食鴉片、迷信、玩牌、賭博、鋪張浪費、遊民生活等。二是中囯共產黨人的社會生活環境,如由於長期生活在生産力落後的農村而形成的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生活方式。三是中囯共產黨人的社會理想,如平等、互助等。建國初期提倡的社會風習的許多方面,以蘇聯爲榜樣,與中囯共產黨人的社會理想是分不開的。建國 初期社會風習的演變,正是按照以上三個方面所規定的內容展開的。

上面從演變的取向、方式和動力三個方面分析了建國初期社會風習演變的特點。綜合這三個方面,可以對建國初期社會風習的演變作如下概括:首先是確定一種社會風習的理想模式,然後主要通過政治力量推動,向全國推廣這一模式,使其普遍化、全國化和全民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建國初期社會風習的演變,是一個”計劃”的社會變遷過程,而非一種”自然”的轉型。*/

——來源《世紀中國》作者單位:浙江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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