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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國道休息站違建 台高公局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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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陳舜協台北13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國道三號清水及南投服務區、關西及東山休息站都有違建,但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卻縱容違建,有違失,今天通過糾正案。

高公局局長李泰明受訪表示,待收到糾正案公文後,將依據糾正內容,該檢討就檢討、該改正就改正。

監察院通過監委林鉅鋃、錢林慧君、周陽山提案,糾正高公局。

監察院指出,據媒體報導與民眾陳訴,國道三號清水服務區二樓增建建物未取得使用執照,高公局未盡監督責任,反而以過期的消防安檢申請書矇混過關。關西休息站國道交通宣導專區及遊樂場也有大型違建;東山休息站則把違建蓋在百年老樹旁戲水區。

監察院表示,監委調查發現,高公局縱容清水及南投服務區經營廠商無照建築,既未積極處理相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事宜,還延宕違章建築查報處理作業。

糾正案文指出,關西服務區交通宣導專區是經營廠商於民國94年底配合高公局交通安全宣導政策所增建,高公局北區工程處遲至98年7月才查報違建,且至今仍未能完成建築執照申辦程序,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高公局逕行認定,東山服務區林蔭迴廊戶外薄膜不屬於建築法所稱的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因此可免申請建造執照,這是認事用法錯誤,顯有疏失。此外,高公局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不僅沒有設置專責的建築管理單位,且相關權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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