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偽證」案激辯16小時 8證人均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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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偽證」案,於2009年12月30日在重慶開審,控辯雙方激辯16小時,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庭審期間,8證人均未出庭,李莊提出5點申請均被駁回。

據廣州日報等媒體報導,30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一案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可以容納200多名旁聽者的第一審判庭座無虛席。

李莊一開庭語驚四座

甫一開庭,李莊便語驚四座。當法官宣讀完審判員、公訴人和辯護人的名單後,李莊用標準普通話提出異議:「我申請3位審判員、3位公訴人和2位法院書記員集體迴避。」旁聽席上噓聲一片,李莊認為,他被控偽造證據、妨害作證,兩項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當地法院,因此當地法院與他有明顯的利害關係,而「運動員不能同時做裁判員」。審判長付鳴劍駁回申請。

李莊進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請各位迴避。3位審判員申請3次,3位公訴人申請3次,一共6份申請。」審判長同樣駁回。

提出5點申請均被駁

在公訴人宣讀完《公訴書》後,審判長詢問被告有無異議。李莊答曰:「我先提5點申請,在此基礎上,我才會提出異議。一,《公訴書》列明的8名證人,今天一個都沒到庭,我要求證人出庭;二,我要求對龔剛模作司法鑑定;三,我要求調取看守所的錄像、錄音,讓法院判別我到底有沒有誘導龔剛模作假證;四,我要求本案延後審理,因為本案是龔剛模案的衍生案件,應等龔剛模的案件有了定論再審我;五,申請異地審理。」

公訴人回答說,證人不願出庭,無法勉強。李莊則反駁:「法院有權讓其出庭。何況龔剛模和馬曉軍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公訴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稱並未安裝錄像錄音設備。」李莊提高嗓門:「當初把我抓起來的時候不是說有錄像為證嗎?北京方面收到了重慶警方發過去的明文電報也說有錄像為證,我倒要問,到底是誰在做偽證?」

但審判長當庭駁回5項申請。

李莊:龔剛模自稱被吊8天8夜

恢復庭審後,公訴人認為司法鑑定結果表明李莊所稱的「龔剛模曾遭刑訊逼供」,純屬子虛烏有。但鑑定書中的細節引起了李莊的注意:「『(龔剛模)手腕色素瀰漫,系鈍物擊打所致』。這不正說明他遭到刑訊逼供?」

李莊稱:他曾在江北看守所三次會見當事人龔剛模,「與龔剛模之間隔著一扇鐵窗,窗內窗外各有兩名警察陪同」。「我在翻閱同案嫌疑人的審訊筆錄時,發現龔剛模的名字出現的頻率很低,我懷疑他可能算不上『黑老大』。」於是,他當著龔剛模的面,把同案重要嫌疑人樊奇杭的筆錄念給他聽。

「龔剛模開始訴苦。我叫警察離開會見室,根據法律規定,律師有權單獨會見當事人。警察出去後,龔剛模露出自己手腕上的傷口,說自己被警察吊到2米多高,足足吊了8天8夜。有時候吊一隻手,有時候吊兩隻手,大小便都拉在褲子上,大便直接落到了地上。打他的警察中有個姓彭。」李莊在庭上稱。

公訴人 證人指證他誘導假證

公訴人隨後出示的一系列證人證言筆錄,直指龔剛模絕無遭刑訊逼供,而是李莊誘導他編造的借口。在這些證人中,既包括龔剛模的堂兄弟龔雲飛和龔剛華、龔剛模的妻子程琪,也包括由李莊從石家莊帶到北京發展的「得意門生」馬曉軍。公訴方稱,這些證人均向警方指證:「李莊教龔剛模在開庭時大喊刑訊逼供,並把被刑訊逼供的情景表演出來。」

辯護律師高子程當庭表示,此組證據均是在這8名證人被重慶警方拘留的情況下取得的證詞,在取證形式上本身不合法,比如馬曉軍等人,既沒有說是另案處理,也沒有將其認為是同案訴訟,因此拘留證人取證本身就不合法。

李莊的辯護律師們還指出:「龔剛模在中央電視台上說『李莊向我使了一個眼神,暗示我翻供』,龔剛模的這種猜測顯然不能認定李莊有教唆行為。其餘證人有的說李莊把頭湊到龔剛模耳邊輕聲地跟他說該怎麼翻供;有的說李莊直白地教他怎麼翻供;還有的說李莊用肢體語言教他怎麼翻供。證人之間的供認互相矛盾。」

程序合法與否成焦點

庭審的焦點在於龔剛模案及李莊案的程序合法性問題。

李莊的辯護人指出:「逮捕李莊的警察與偵查龔剛模案的警察是同一個單位的,如何能夠保障公平和正義?李莊會見龔剛模時,案件已經過了偵查階段,進入審判階段,偵查機關對該案已無權干涉,因此,偵查機關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有關規定。」

兩位律師進一步指出:「馬曉軍、龔雲飛、龔剛華等證人,與兩案均無關,公安機關憑什麼拘留他們?在被拘留的情況下,有什麼樣的證詞是得不到的?」公訴人則反駁:「這些證人是否有違法行為,與本案無關。」

此外,李莊的辯護人指出,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龔剛模的3份證言筆錄,被告方開庭前只拿到了兩份。而且,後兩份筆錄存在諸多雷同之處,「錯別字和標點符號一模一樣,疑似有關方面拷貝拼湊而成,系偽造。」

人身攻擊

有觀察人士稱,李莊案庭審的激烈程度和其所受到的關注,已經遠遠超過了先前所有的涉黑案,在某種意義上,甚至超過案件審理本身。

據新京報報道,因麥克風距離太近,庭下的旁聽者不時聽到審判長付鳴劍喘息和歎息聲,看到他用手抹額頭擦汗。

另據報導,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期間,被告人李莊反覆向法庭、檢方重申的一個請求是,請檢察院提交出由李莊他本人偽造的「證據物標的」出來,「只要公訴人提交出哪怕是像煙頭大小的一個偽證」他都會立即認罪。李莊在法庭上表示。

庭審進行到31日凌晨1點的時候,公訴人麼寧在最後的意見陳述中,突然稱李莊一方面為龔剛模偽造證據,一方面又享受著龔家提供六、七千元消費的四星級酒店住宿和嫖宿,實乃律師行業中的害群之馬。李莊迅即激動指責這是公訴人麼寧對其個人進行的公然誹謗。

辯護律師陳有西在最後陳詞中只表述了一點,他本人作為李莊的辯護律師,對檢方,最終只有以道德審判來批判李莊感到遺憾。

審判長付鳴劍對雙方「跑題」的爭執,沒有制止,隨即宣佈庭審結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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