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民彬:誰破壞了「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

陳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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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訊】為了回應一連串的反高鐵示威集會(特別是在1月16日)和「80後」問題,香港特首曾蔭權在1月18日召開記者招待會。說實在,曾蔭權以一副獨裁國家統治者–「朕即特區」的姿態召開的記者招待會,實在是不值得一提。可是,曾蔭權搬出「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來訓斥「80後」(第四代)年輕人「暴力」,則值得可議了。特區政府既然那麼喜歡說「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那麼筆者就說何謂「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看看是誰真正破壞了「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

何謂「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

首先要說一說何謂「香港核心價值」。早在2004年,300位香港專業、學術界人士曾聯署《香港核心價值宣言》。該宣言列出「香港核心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義、誠信透明、多元包括、尊重個人、恪守專業。換言之,「香港核心價值」對於西方國家的人來說,早已是一個公認而且很平凡的常識了。

何謂「法治精神」?在此之前先要提及「法的精神」,這亦是著名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所寫的代表作的書名。孟德斯鳩所提出「法的精神」的核心,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三權分立及三者互相制衡。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監督和制衡行政機關,防上其濫權,司法機關有權裁定立法機關所通過、行政機關所執行的法案違憲,以捍衛民主憲政的最後防線。香港現在的「法之精神」只剩下司法這一樣脆弱防線;一水之隔的香港鄰埠澳門,則已是「三權互相配合」了;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則是「三權互相配合」的「最高境界」–「三權合一」。

「法治精神」,亦即人們簡稱的「法治」(Rule of Law),就是從「法的精神」衍生出來的。在1885年,英國的法律權威Albert Venn Dicey已明確指出「法治」的三大元素:(一)在沒有相關的法律之前,會因為未作出違反該法律行為而受到懲罰,或者在肉體上或財物上有損失。亦即是說當權者不能有「肆意的權力」(Arbitrary Power);(二)沒有人凌駕於法律,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包括所有男女,不論社會、經濟或政治地位;(三)法治所包括的個人權利都由法院決定。即是說,法院(司法)是維護個人權利的最後防線。簡言之,「法治」與「依法而治」(Rule by Law)根本區別在於,「法治」著重於法律對政權力的控制和拘束,說得明白一點,就是分權。

破壞「核心價值」和「法治」的賊喊捉賊

由以上可以看出,真正破壞「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的,不是曾蔭權所指責的「80後」年輕人。而是他自己所代表特的政府、土共和親共主流媒體。現在他們現在還賊喊捉賊,口口聲聲的說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這跟獨裁者所說的熱愛和平一樣的嘔心!單是在「民主自由」方面已經過不了關。看看現在的特首是怎樣產生的?立法會的所有議席是否全由直選產生?言論自由空間在親共主流媒體幾乎佔有絕對優勢下,顯得愈來愈狹窄。不僅與政府配合,編造各種謊言來掩飾謊言,抹黑泛民無日無之。現在更聯手大規模抹黑「80後」年輕人,製造一片蕭殺和白色恐怖的氣氛,情況令人憂慮。

1月16日反高鐵的「80後」示威者被特區政府和主流媒體(不少所謂的「學者」和「時事評論員」也是如此)定性為「暴力」。那麼,港英時代的「六七暴動」,土共的所作所為是什麼?「回歸」以後,泛民議員多次被打,議員辦事處和街板超過半數被刑事毀壞(最新一宗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的議員辦事處),政府及主流媒體是否有譴責者暴力?個別警察胡亂向反高鐵的示威者使用胡椒噴霧,主流媒體又是否譴責個別警察使用暴力?說到「法治」,土共所涉及的泛民人士多次被打及刑事毀壞的案件,已拘捕兇手和破案呢?大陸的公安越境執法,光天化日之下,有照片作證之下,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竟然說沒有證據!還有津巴布韋的保鑣打記者沒有被起訴等等事件,這是應有的「法治」嗎?依筆者之見,特區政府所說的所謂「法治」,只不過是針對泛民和反對聲音(如「80後」年輕人)的「依法而治」而已。

當然,破壞了「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的「原罪」,當然是中共了。特區政府、土共、親共主流媒體可以瘋狂的抹黑、以謊言掩飾謊言、賊喊捉賊、言論打壓等等,正是有中共有這個後台撐腰,才會令他們如此肆無忌彈。而這些技倆正是師承中共的。所以,一個反高鐵,已看出中共本質及其謊言和暴力的真面目。就是這一點,對於日後推動民主運動的所運用的戰略和戰術,卻是非常重要的。

--原載:《陳民彬Blog》,2010-01-22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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