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門」記者陸續獲刑 蔚縣礦難仍在躲貓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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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道)08年奧運前河北蔚縣「714」特大礦難「封口門」涉案的官員和記者近期陸續被宣判,其中《農民日報》記者被判刑16年。涉案的多名記者身分至今未被曝光。與此同時涉案地方官員數十人,有人在羈押中非正常死亡。

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私營李家窪煤礦,08年7月發生炸藥爆炸,導致最少35名煤礦工死亡。這起近3個月後才被曝光的重大事故最終指向縣、市級政府官員主導的收買媒體、瞞報案件。08年12月涉案被捕北京《農民日報》社河北記者站李俊奇近期被判刑16年。本台從多名《農民日報》社相關人員處證實了這一上週通報的消息。

其中一名不便公開身分的報社人員週一說:「上禮拜才通報吧!16年,那個事情涉及20萬,還有其它的事。」 

據悉,單「714礦難」受賄20萬定刑期5年,其餘的定刑來自他長期以負面報道相威脅,從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取得不正當利益超過百萬。另一名近期離職的《農民日報》地方記者站工作人員也向本台證實了這一消息。

與李某同期被捕的《農民日報》旗下《現代企業》雜誌的一個非正式編採人員,據悉,他在蔚縣礦難中收取了4萬元,但刑罰未明。

據本台記者多方瞭解,蔚縣「封口門」中被捕媒體從業員還包括北京《經濟日報》駐河北一名記者,在收取了宣傳官員3萬元的費用後,沒有對礦難進行報道。案件案 09 年8月一審宣判,非公務人員受賄罪名成立,由於被告並非主動索取金錢,並且事發後認罪並退還贓款,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為該記者辯護的石家莊一位律師告訴本台記者:「他的名就不要說了,這個案件是我們做的,判刑確實是判了緩刑。其他的判了沒就不知道了,這個沒有統一的,都是各個法院分開處理。」 

08年12月,被張家口警方以涉嫌受賄刑拘的北京《網絡報》記者關鍵,其後被以強迫交易罪起訴。該罪名較受賄罪為輕,規定刑罰最高3年,甚至可以單交罰金。

本台記者週一致電《網絡報》總編任鵬宇,詢問關鍵案件發展,他含糊其辭:「他沒啥事。(已經被放了?)對。(什麼樣的情況下被放的?)關鍵這個事情是張家口市委宣傳部常毅峰副部長的事兒,他是封口代表人、是他們的責任。這個事情和關鍵沒什麼關係。(他是無罪獲釋還是判刑期滿了?)他現在具體信息,我現在還不知道。」

據悉,記者關鍵曾將「714礦難」稿件發給張家口宣傳官員審閱,其後獲得對方花25萬元購買版面,作出了兩篇蔚縣相關正面宣傳,以及3萬元訂報費後,沒有做出報道。《網絡報》總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相關費用是主動送到報社的,關鍵沒有從中拿錢,款項報社也已在案發後退回。

而《網絡報》記者案件關聯的張家口宣傳部副部長常毅峰,上月被以 「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起訴待審。

官方11月底通報,國務院批覆蔚縣縣委書記李宏興等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通報,為瞞報事故,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用於收買記者。初步查明,10名記者涉嫌犯罪(此前媒體曾透露拿錢的記者數為10人)。《北京青年報》公布這10名記者身分。

另外,《北京青年報》12月中報道,蔚縣「封口門」主犯縣委書記李宏興一審被以玩忽職守、受賄兩罪共判處13年徒刑。《河北法制報》11月報道了原蔚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徐某,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上月《瞭望東方週刊》報道稱,時至今日,在河北蔚縣乃至整個張家口市, 08年的「7.14」事故仍是官方諱莫如深的話題,報道引述當地各方消息指,目前等待判決的事發礦主在地方官員要求下,此次花了上億元掩蓋事故。 另外報道還透露,涉案被捕的蔚縣煤炭工業安全管理局原副局長任智斌,去年7月在赤城縣看守所身亡,被告知「上吊自殺」的家屬不服,其妻子曾在博客透露丈夫曾明確受刑訊逼供,同時屍體不具備上吊身亡的特徵,反而雙肩至手臂、背部、陰囊、腿部及雙腳傷痕纍纍,而9月份之後,死者妻子銷聲匿跡,據悉得到有關部門賠償49萬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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