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建商公會:空地課稅需配套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1日電)財政部有意針對未開發的私有土地不再給予免稅。建商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這和平均地權條例的「空地稅」不同,若要針對空地開始課稅,尚需考慮許多條件,政府必須更審慎。

媒體報導財政部明年要開徵「空地稅」,除不希望財團養地賺取增值暴利外,也表達消除民怨的意味。

不過,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空地稅是因為土地遲遲未興建,因而加倍課徵地價稅,和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沒有直接關係;修改這項規則也不是打房,是落實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

他表示,這項作法是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也是賦改會的決議,希望達到擴大稅基效果。

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的「空地稅」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並非財政部;它是指空地若經通知限期興建而依然未建時,就要課徵空地稅,稅率約為地價稅的3到10倍。

于俊明指出,過去土地稅減免規則立意是空地沒有使用就沒有收入,因此不課稅,但現在若要課稅應考量有些空地是因為都市規劃設計、建築執照審查延宕、地籍產權待清理或有合併、都更需要情況的配套措施。

他強調,若是以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針對空地課徵稅賦,難道空地的地主要在空地上隨便蓋一兩層樓的房屋,或是任意使用,如同「空地上隨便插根筷子」,豈不大大浪費土地資源,都市景觀進一步遭破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