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訪民上訪獲「敲詐勒索政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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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綜合報導)一直以來,各地不斷出現訪民以「敲詐勒索政府」獲罪的案件。河北張家口塞北管理區7名村民,就因這項罪名被起訴批捕。他們被指控:組織村民假上訪,並以此施壓政府,「多領」拆遷補償款。在關押了8個多月後,最近7人被取保候審。

政府出爾反爾 律師稱:流氓行為

2007年,張家口塞北管理區招商興建奶牛養殖基地,需要農戶搬遷。村民不滿評估後的補償價,要求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補償。在村民不斷上訪後,管理區做了有限讓步,在全部114戶村民中,後來有41戶村民領到補償款,而且高於原評估價。

其中7戶獲得了比原來評估價多60萬元的補償款。村民賈文最後得到16萬,遠遠高出最初3.1萬的評估補償價。

2009年11月29日,賈文等7人被警察帶走,沽源縣檢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捕了7人,指控他們2009年10月中旬,組織村民假上訪,給政府施壓,「多領」60餘萬元補償款;另有桑文龍等5戶村民被民事起訴,起訴理由是「不當得利」和「捏造協議冒領拆遷補償款」。塞北管理區管委辦副主任宋帝銘說,對於另29戶已領到補償款的村民,管理區將視判決結果,陸續對他們提起民事訴訟。

以幫訪民打官司著稱的草根律師倪文華,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說,「這個拆遷應該是拆遷戶與開發商進行協議,你政府在裡面插一槓子?!這種政府行為就是在違法了」。他還說:「價格提高這個是很正常的,不管拆遷戶提出多少錢都不能成為敲詐,如果兩個人協商不成,買賣談不成就是了。」

他還指出補償問題:「既然是政府同意給的,怎麼能叫做敲詐呢?給了別人錢,又反過來說別人敲詐。這種行為是很荒唐的,是一種流氓行為。」

律師:沒看出假上訪,假上訪也不犯罪

這次大規模的拆遷,兩年後仍有60餘戶村民沒領到拆遷補償款。於是在2009年8月,村民們向張家口市信訪局反映了拆遷中的5大問題:1、拆遷不張貼公告;2、欺騙群眾簽訂空白補償協議;3、資金不到位哄騙群眾搬遷;4、管理區領導在群眾搬遷後反悔承諾的補償條件;5、故意推托拒付補償費導致群眾流離失所。

倪文華指出,從文章裡面,看不出他們有甚麼假上訪。他說:「假如是假上訪,那麼也不屬於犯罪。法律沒有規定假上訪是犯罪。」

他接著說:「老百姓給政府施加壓力沒有錯啊,政府要是沒有壓力,這個權利就會失控,就會更加肆無忌憚了。老百姓向政府施加壓力,並沒有錯,應該鼓勵。」

敲詐政府罪折射權力有恃無恐

山西省呂梁市臨縣一位老農民,拿著2000年政府非法強佔他的土地、法院判他勝訴的判決書不斷上訪,反映村裡並沒有依法歸還他的土地。想不到,同一家法院,2010年竟又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罪名是「敲詐勒索政府」。說他拿了「雙方(政府和他)達成協議」基礎上的錢。實際情況是,村裡在他勝訴後,沒還他土地,卻把他的土地作價收購了,給了他7,500元。轉到2010年,這些錢又成了他的敲詐罪。

人民網評論:讓人警惕的恰是這兩年時有「同類案子」出現,此前,河北邯鄲市魏縣農民張建軍,也曾於去年7月因類似「故事」被當地法院判處「敲詐政府罪」。在過去的兩年裡,已經有多位滄州農民因「敲詐政府」而獲罪。

有媒體指出:人們普遍擔憂,這種案例真的會成為一個「趨勢」。因為「敲詐政府」罪名是一個極為可怕的思路:不光讓你無處說理,而且讓你因訪獲罪。

新京報指出:「敲詐政府罪」成立的前提是,作為被敲詐方的政府必須產生恐懼心理,那麼當地政府恐懼甚麼呢?「敲詐政府罪」是一些地方政府責任的自我「矮化」。

網友開壇墨語:維護官商利益!維護黨的特權,永做人上人!

網友小子:公權力濫用。公民批評政府是顛覆國家罪;公民要求政府承擔責任是敲詐勒索罪。可怕!法律何在?公理何在?公平正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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