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賊反被控 加拿大華人陳旺終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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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10月29日,加拿大安省法官Ramez Khawly對著約80名聽眾宣佈,因為證據不足,陳旺、李勤平及陳捷等3名被告的所有控罪撤消。在法官離開之前,法庭內響起了掌聲。


10月29日,陳旺案結案,吸引了眾多媒體到場報導。(攝影:周行/大紀元)

這是一個先牽動華人社區,然後牽動整個加拿大的案件。金牛超市店主陳旺等3人去年因為抓小偷被警方控以襲擊他人、強行禁錮、綁架、攜帶暗藏武器等4項罪名,後來取消了2項控罪,但襲擊他人及強行禁錮2項控罪被保留。

華人社區因此成立了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支持陳旺。加拿大國會議員鄒至慧及胡平藻因此分別在國會提出私人議案,要求修改刑法第494條(平民拘捕),使平民更容易合法地抓小偷。

法官Khawly當天用了近2個小時陳訴案發過程,證人作證情況及有關的法律問題。去年5月23日,伯內特(Anthony Bennett)從金牛超市偷竊後1小時又回到超市,陳旺上前要求他為之前拿走的貨物付錢,伯內特拒絕並沿著小巷(固連治坊)逃跑。陳旺等3人追上並擒住伯內特,把他手腳捆住置於貨車車廂內,然後開車回超市,路上遇上趕到現場的警察。

法官認為,因為伯內特是個慣偷,再次回來有偷竊意向,所以陳旺等抓他屬於法律允許的範圍。

伯內特作證時指,當時被陳旺等人毆打。法官認為,從報警的居民的證詞中,無法證明伯內特所說的屬實。並相信陳旺等在抓小偷過程中,所使用的力度合適。

法官最後說,他無法毫無疑問地相信陳旺等人有罪。所以決定撤銷對陳旺等3人的所有控罪。


陳旺與現場支持者在一起。(攝影:周行/大紀元)

陳旺走出法庭後看起來很高興。他說:「我感到非常非常快樂。我想感謝每一個支持我的人。」

他說,經過這事件,他感到華人的聲音比較小。他希望華人社區多參加一些選舉、投票的事,儘量發出自己的聲音。「我們應該珍惜自己手中的那一票。我們可以團結起來,那個力量會非常大的。」

檢控官麥德孟(Eugene McDermott)沒說是否會上訴。但他表示,這是一個個別的案例,應該不會成為一個可以參考的案例。

商店偷竊仍嚴重

金牛超市前新設了一個中、英文的醒目告示牌:本店所有貨品,在未付款之前,請不要放在自備膠袋或環保袋中,以免發生誤會。

就在陳旺的控罪被撤銷的前一天,又有一名小偷到金牛超市盜竊被當場抓住。

一名婦女這週三晚在金牛超市偷走3瓶護髮素,一瓶食用油及一盒雞蛋。職員之後發現貨品丟失,察看錄像才看到這次偷竊。週四,陳旺看到這名女子再次來到超市,拿了2瓶護膚產品放入袋中。

陳旺的母親在超市外的台階上攔住該女子,陳旺則打電話報警。後來陳旺看到一輛警車經過,他截停了警車。

陳旺的律師林彼得表示,這次抓小偷很順利,因為有警車剛好經過。不過,警察遲到還是存在的問題,唐人街很多店主對他說過,警察在對付小犯罪上做得不夠。

陳旺則說,他以後會更小心處理這些事,會儘早報警。

社區支持修改法律

國會議員鄒至慧提出的私人議案如果獲得通過,加拿大人在有適當理由的前提下,將有權在合理的時限內捉拿小偷。

林彼得表示,這事終於完結,大家都為陳先生感到高興,但一些背後的問題還在。他希望所有聯邦政黨能支持國會議員提出的修改刑法的議案。

受害人權益委員會召集人陳弘基表示,委員會將繼續努力,徵集簽名支持,爭取修改法律的議案能通過。

加拿大福建社團聯合總會會長歐陽元森表示,法律需要修改。陳旺只是一個例子,可能還會出現類似的事。

陳旺說,這個判決給了他一個公平的交待,也會對盜賊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目前的法律未能保護小商戶,很難做生意。

鄒至慧當天離開法庭後去拜訪了金牛超市。她在超市對媒體說,她希望國會的所有政黨都支持這項對法律的小修改。當天下午她會去蒙特利爾,在那裏的社區徵集簽名。「下週一或週二,會出一個所有國會政黨的動議,希望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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