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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事故31件 台高鐵遭監委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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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1日訊】【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高鐵營運3年多,岔訊號異常事故共發生31件,致使列車延遲274列次,8萬7,601名旅客受影響,退費金額高達新台幣5,859萬元,監察院11日提案糾正,要求交通部及高速鐵路工程局2個月內檢討改進,確保旅客權益。

高鐵公司於民國86年參與招標,以德法組合的歐洲系為「機電參考系統」贏得經營權。但88年突然將系統改為日系,因而賠償德、法廠商21億違約金及5%的利息,監委程仁宏表示,主管單位交通部並未針對技術、穩定、安全事先提出詳細的評估,而同意軌道為歐系,機電則為日系的混血實驗品。

程仁宏表示,系統承包商提供道岔故障率的參考值為每年5.06次,但高鐡營運3年以來發生31次道岔訊號異常,平均每百萬公里為0.97件,比日本新幹線高出2.4倍,機率頻繁,對於如何通報、多少時間內要通報,交通部至今並未修定相關的法令。

監委楊美鈴說,不可思議的是,今年7月17日至8月9日間故障事件就發生4起,旅客完全無法掌握高鐵的狀況,高鐵局應儘速改進,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為旅客把關,善盡督導之責。

道岔是鐵路線路間連接和交叉設備的總稱,其作用是列車由一條線路轉往另一條線路,或越過與其交叉的另一條線路。

監委陳永祥解釋,彎度越小道岔越簡單,台灣高鐵彎度不大,當初卻用高速的道岔,轉速器也多,他說,交通部對德法留下的照單全收,日系的又没詳細評估,且未曾詢問歐洲國家使用狀況,職責單位草率、不負責任的態度,可見一班。

程仁宏直言不諱,雖然國外來的旅客都想試試,但台灣歐日混血的高鐵非台灣之光。他表示,2個月「留校查看期」,如交通部的處理不妥,不排除適當「出手」(彈劾)失職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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