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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談宣傳 拒置入性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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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8日電)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宣傳是一定要做的,不論是候選人、政黨、企業或國家、政府都會做,可是一定要分清楚,新聞是新聞,廣告是廣告,宣傳是宣傳,不要用置入性行銷。

吳敦義上午參加「教育部第14屆國家講座暨第54屆學術獎頒獎典禮」,會後接受媒體訪問作上述表示。

他表示,置入性行銷雖然從10年前就開始,民進黨時代做的置入性行銷,國民黨重回執政,2年多來沒有把置入性行銷問題做徹底解決,「我們也要深自檢討」。

吳敦義說,所謂置入性行銷應該與政策性宣傳切開,置入性行銷是以新聞的形式有點欺騙,政府、企業、個人用新聞包裝欺騙閱聽人,最典型的例子是某飲料公司與電影公司合作,付電影公司一筆經費,讓電影男女主角對話時,就喝這個品牌的飲料。

他表示,置入性行銷是用新聞或影片包裝商業或政黨或個人的利益,應該嚴格切開,跟政府必須做的文宣、宣傳以及政策上的宣導要畫出界線,如果1個看起來貌似新聞,但是都沒有加註這是廣告或宣傳,這就有點置入性行銷的嫌疑;可是也不能說所有的政府企業都不能做廣告,「那不可能」。

媒體記者提問,現在才開始查置入性行銷,是否與年代換照風波有關?吳敦義否認,他說,出國前就已經和總統馬英九談過置入性行銷的問題,要做完整解決。

媒體進一步追問,要自律還是立法?吳敦義說,立法就要立法院,至少先自律,行政部門先做檢討;已經要求新聞局,統計各部門文宣類似的經費到底有多少,這些經費將來要嚴格地規範,出現在任何媒體露出時,是廣告就是廣告,不要假冒新聞的型態,這樣對閱聽大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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