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豐田撞人3死判8年 美方將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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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22日專電)美國一名男子在2006年開車撞上另一輛車導致3人死亡,法院以車輛殺人罪判刑8年。新證據顯示,車禍可能是因豐田Camry轎車瑕疵導致突然暴衝。檢方同意將對車輛重行檢查。

2006年6月10日,從寮國移民定居美國明尼蘇達州的柯瓦.方.李(Koua Fong Lee,譯音)在教堂作完禮拜後,開著豐田(Toyota)Camry轎車載著家人返家途中,在聖保羅(Saint Paul)一處十字路口撞上另一輛奧斯摩比(Oldsmobile)轎車,導致那輛車的男性駕駛人與10歲兒子、7歲女兒死亡。

根據當時警方調查,柯瓦.方.李並沒有酒駕,也沒有使用藥物、毒品導致神智不清的狀況。

柯瓦.方.李以車輛殺人罪遭到起訴,在開庭時他強調Camry轎車突然失控發生暴衝,煞車完全失靈,所以才會發生車禍,但陪審團並沒有採信,判處他罪名成立,必須在州立監獄坐牢8年。

「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越來越多新證據顯示,這起車禍的真正原因,其實可能是柯瓦.方.李的豐田Camry轎車有瑕疵,才會導致突然暴衝。

柯瓦.方.李的委託律師謝佛(Brent Schafer)接受訪問時說,整起事件錯得離譜,「一個清白無辜的人現在正因此坐牢」。

32歲的柯瓦.方.李在獄中透過翻譯接受ABC專訪時說,整起事件讓他感到非常難過,但他並不是故意要開車衝撞,事發當時他曾盡最大努力企圖阻止車禍發生。

當地檢方則表示,同意對柯瓦.方.李的Camry轎車進行檢查,看看是不是車輛本身有任何機械故障而導致暴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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