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丰田撞人3死判8年 美方将重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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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波特兰22日专电)美国一名男子在2006年开车撞上另一辆车导致3人死亡,法院以车辆杀人罪判刑8年。新证据显示,车祸可能是因丰田Camry轿车瑕疵导致突然暴冲。检方同意将对车辆重行检查。

2006年6月10日,从寮国移民定居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柯瓦.方.李(Koua Fong Lee,译音)在教堂作完礼拜后,开着丰田(Toyota)Camry轿车载着家人返家途中,在圣保罗(Saint Paul)一处十字路口撞上另一辆奥斯摩比(Oldsmobile)轿车,导致那辆车的男性驾驶人与10岁儿子、7岁女儿死亡。

根据当时警方调查,柯瓦.方.李并没有酒驾,也没有使用药物、毒品导致神智不清的状况。

柯瓦.方.李以车辆杀人罪遭到起诉,在开庭时他强调Camry轿车突然失控发生暴冲,刹车完全失灵,所以才会发生车祸,但陪审团并没有采信,判处他罪名成立,必须在州立监狱坐牢8年。

“美国广播公司”(ABC)报导,越来越多新证据显示,这起车祸的真正原因,其实可能是柯瓦.方.李的丰田Camry轿车有瑕疵,才会导致突然暴冲。

柯瓦.方.李的委托律师谢佛(Brent Schafer)接受访问时说,整起事件错得离谱,“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现在正因此坐牢”。

32岁的柯瓦.方.李在狱中透过翻译接受ABC专访时说,整起事件让他感到非常难过,但他并不是故意要开车冲撞,事发当时他曾尽最大努力企图阻止车祸发生。

当地检方则表示,同意对柯瓦.方.李的Camry轿车进行检查,看看是不是车辆本身有任何机械故障而导致暴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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