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片護照製作成本3月1日起調整

【大紀元3月6日訊】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處提醒僑胞注意,

依據98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7條,為反應晶片護照製作成本,自本(99)年3月1日起調整護照規費,一般10年效期、遺失補發及污損換發護照之規費將調整為50美元(倘在國內申請,每本為新台幣1,600元)。

各位僑胞如果有相關問題,請打電話(202-895-1812)向本處承辦護照業務人員詢問。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駐美代表處再度協辦華府Bike DC自行車活動
10月29日維吉尼亞州首府里契蒙領務說明會
12月31日中華民國晶片護照宣導期結束後 護照規費將調整為50美元
有關中華民國財政部實施「個人海外所得課徵基本稅額」相關要點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