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年度報稅有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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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光德國報導)德國每年五月底必須把上一年個人報稅表格交給財政局,對於僱員來說,有很多途徑可以把稅錢拿回來,特別是Werbungskosten(為了工作而需要支付的費用),比如交通費,第二個住所,進修等等。

對於一個僱員來說,財政局認定的Werbungskosten的最低額為920歐元。如果支出超過這個額度,每筆錢都要提供單據。比如說工作地和住所超過7公里的路程,油費以每公里30歐分計算,如果一年有230個工作日,就有966歐元的費用可以記入Werbungskosten。很多僱員家離工作地比較遠,就找了第二個住所(Zweitwohnsitz)。這項開支也是可以退稅的。即使是由於私人原因不能住在工作地附近而找的第二個住所,財政局也得根據聯邦財務法規給與這部份開支的稅務優惠。比如房租,財政局也有規定,房子最多不可以超過60平米。每週一次回家的路程,如果是坐火車或者公共汽車回家,那麼就以車票為報銷依據。搬進第二個住所的頭三個月每個工作日還有24歐元的飲食補貼,可以記入報稅支出中。60個工作日就有1440歐元。

如果僱員開車上班或者出公差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一般公司不給補償,但是您可以把它記入Werbungskosten中。在2007年報稅中不承認的項目現在又可以報銷了,比如修理費、拖車費、律師費和其它的費用可以留下賬單給財政局出示。這個沒有最高報銷限額。如果你的車出車禍完全報廢,可以承認車的剩餘價格作為Werbungskosten。

自己用於職業培訓(Fortbildung)的費用,比如語言班、電腦培訓或者職業轉型培訓,即使是職業培訓畢業後的第一次大學費用,按照現在聯邦財政局新近決定也可以記入Werbungskosten,如果大學學業和將來的工作有關聯,那麼像學費、學雜費、利息和上學貸款費用也可以以全額記入Werbungskosten。

用於特別負擔的支出(aussergewoehnliche Belastungen),都可以退稅。對於醫療費用,如醫生理療費、療養和藥費,也可以部份退稅。另外的特別開支比如2009年對在國外的家人或者親戚的經濟資助,按照被資助人所在國的類別,承認也不同:如果被資助人在中國大陸,財政局最多承認1920歐元;被資助人在台灣,最多承認5760歐元;被資助人在香港,最多承認7680歐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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