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心:公安局長因抓精神病人充殺人犯僅僅被免職了事

李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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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2009年4月16日,河南省尉氏縣賈魯河驚現一具喉嚨被割斷的男屍,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自幼精神失常的河南尉氏縣十八里鄉村民劉衛中「被認定」為「殺人犯」。但經過深入調查後認定河南省尉氏縣公安局在「2009•4•16」殺人案件偵破中弄虛作假、謊報命案。

為此,河南省公安廳作出以下處理:免去鄭偉尉氏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職務,給予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對負責該案偵破的尉氏縣公安局副局長宋偉民免去其副局長職務,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參與辦案的5名尉氏縣公安局民警,分別給予免職和行政記過處分。

試問,身為公安局長,「殺人償命」這個道理他是清楚的,一旦這個村民「被認定」為殺人犯成功,那麼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個村民「作案時不清醒」,面臨這個村民的很有可能是死刑,這位局長的如此作為與故意殺人又有什麼區別呢?可憐的是,這個村民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死。

但是,對於這樣一起故意栽贓的惡性案件,竟然僅僅以免職、處分和調離了事,儼然是一出「雙簧」,只要隱忍些時日,「老子十八年後又是一個貪官」。要知道,一個人會因此付出生命的代價,而另一個冤死的亡魂永遠不能沉冤得雪,真正的兇手卻跟這位局長一樣逍遙法外。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種荒唐的事發生呢?在中共腐敗的政治體系下,所謂「命案必破、掛牌全破」已經成了壓在公安系統頭上的一塊大石,為了陞官必須不擇手段,正是「找到兇手要破,沒找到兇手,創造兇手也要破」,完全反應出中共從體制上一種徹底的腐敗。而且最可怕的是,我們不知道這個村民是不是被冤枉的第一人!

其實這種殺良冒功的行為並不奇怪,一些官員為了錢,可以建造至成千上萬的百姓生命於不顧的豆腐渣工程,更不用說殺一個精神病了。

其實這位局長也是中共高壓政治體制的一個犧牲品,可以說在這個變態的社會裏,無論是好人還是壞人都被壓的透不過氣來,他們發洩的對象,自然不能是黨,於是社會弱勢群體就成了他們的發洩點,我們可以聯想一下前一陣發生的虐童案,原因也正是如此。

可是如今連公安都腐敗了,我們老百姓該由誰來保護?這也充分證明了,不解決社會深層問題,僅僅派公安去保護學校,根本就是個笑話。誰敢保證這些公安不像他們的局長一樣,也正在急需找一個發洩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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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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