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裔換腎患癌死亡案法庭判無醫療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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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歐陽宇編譯報導)美國紐約皇后區一個陪審團在週五作出決定,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的醫生們沒有犯醫療錯誤,他們讓一男性腎移植患者保留了一名患有子宮癌的女性捐贈的腎。37歲劉文森先生在2002年9月因移植後獲得的癌症轉移而去世。接受移植的劉文森的遺孀金白莉.劉控告紐約大學,指責醫生說服她丈夫保留移植的腎臟,告訴他發展成癌症的風險較小。

紐約大學的律師羅伯特.埃利奧特顯然是說服了皇后區州最高法院的陪審團,告訴他們劉先生曾極力爭取保住自己的腎臟,只有在發展成嚴重的疼痛後,才要求他們摘除。他非常討厭需要經常做腎透析。

捐贈腎臟的是一名50歲的中風死亡的婦女,捐贈了一枚左腎給劉文森。捐贈者和她的家人及醫生事先並不知道此中風患者有子宮癌。劉文森直到接受腎臟移植手術兩個月後,才知道捐贈者得了子宮癌。

紐約大學移植外科醫生托馬斯.笛福羅作證說,他告知劉,最安全的計劃是將腎臟取出。律師說,他告訴劉先生可能有機會得到移植器官癌症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陪審團星期四下午開始審議,然後星期五返回判決。

在一份聲明中,紐約大學說:「這個移植的後果是不能被預測的,甚至超出我們的移植團隊的想像。」

馬里蘭州Living Legacy基金會會長查爾斯.亞歷山大,負責管理該州器官捐贈,他說儘管移植前有做感染性疾病的檢查,但是未確診的惡性腫瘤在移植中隨著傳輸也時有發生。「這不是一個100%萬無一失的系統,你正在把一個人的器官移植到另一個身上。」

記者給劉夫人的律師留了言,但是沒有立即得到回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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