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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記教訓 美牛舌案台衛署再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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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4日電)美國牛舌等牛雜碎進口,日前引爆爭議。監委程仁宏今天說,台灣衛生署沒有記取放寬美牛進口案的教訓,沒有危機意識,更沒有主動把關,所以監院再次糾正衛生署。

台灣經濟部國貿局在4月15日曾核准第1批、共453公斤的美國牛舌與橫隔膜申請輸入台灣,雖然牛舌與橫隔膜不在6項禁止產品之列,但在安全疑慮的輿論壓力下,台灣衛生署4月20日建議業者「不要進口」,進口商也自行打退堂鼓。

查案監委程仁宏、洪昭男、楊美鈴召開記者會,程仁宏透露,外界以為業者「取消進口」,其實政府與業者溝通時,這批美國牛舌已與其他美國牛肉裝船運往台灣,這批牛舌後來抵台,只是沒出關,業者在5月7日自願放棄這批牛舌、申請銷毀。

程仁宏表示,監院3月曾糾正衛生署處理放寬美牛進口缺失,但衛生署沒有記取教訓,美國牛舌案「沒有違法,卻有四大違失」,包括沒有記取前車之鑑與危機意識、沒有掌握先機、沒有主動把關、沒有及時釐清疑慮。

程仁宏說,廠商4月15日申請進口美國牛舌,台灣經濟部國貿局認為牛舌不屬於禁止輸入的美國牛內臟,因此核發輸入許可證,發證後立即通知衛生署,台灣衛生署卻沒有及時通報署長,台灣衛生署長楊志良被約詢時稱「記者問我才知道」。

程仁宏指出,台美牛肉議定書談判是以「韓國模式」為底線,但一直到監察院約詢時,台灣衛生署竟然不知韓國是否進口美國牛舌,監委調查發現,韓國從2008年6月重新開放美國牛肉進口,雖無明文禁止美國牛舌進口,但韓美廠商已有默契「不交易牛舌」,至今沒有交易進口記錄;韓國將牛舌列為「重點管理」項目,採「逐批逐箱開封、解凍,並送實驗室進行組織檢查安全性」。

程仁宏說,「台灣要以韓國模式為底線,就要學個徹底,衛生署沒有掌握先機,真正落實韓國模式,及早規劃管制作為,行事欠缺積極」。台灣衛生署對業者申請新增進口的美國牛肉各部位,沒有預先主動聯繫農委會、經濟部,研商逐批逐箱進口把關機制,建立周延配套,仍將美國牛舌視為一般產品,按一般程序處理。

楊美鈴指出,台灣衛生署96年委託國衛院評估美國牛肉風險,將牛舌與牛內臟合併評估,「牛舌的風險是否與牛內臟劃上等號?這是消費者內心的疑惑」,台灣衛生署第一時間沒釐清,危機處理欠妥。

程仁宏說,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司徒文在媒體投書「給台灣朋友的一封公開信」,隱約指出牛舌屬於牛內臟,但衛生署沒把投書通報給署長,也沒有捍衛消費者權益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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