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酒後駕車女子免罪 量刑法規被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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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新笛編譯報導)紐省警察廳長表示,在一位酒後駕駛的女士因居住在沒有公共交通的地區而被撤銷指控之後,一項刑法法規正被重新審查。

據每日電訊報導,居住在悉尼西北區卡塔伊(Cattai)的27歲女子亨麗(Jasmin Clair Henley)3日走出了地方法庭,被撤銷指控。地方法官馬洛尼(Brian Maloney)說:「(因為)這正如她不能夠跳上333路巴士到邦迪(Bondi)。」

亨麗女士上個月行駛在Cahill高速公路上時,被測得血液酒精讀數達0.067,她告訴警方,她在悉尼東部Paddington的晚宴上喝了兩杯酒。

馬洛尼法官根據犯罪(判決程序)法第10條 – 允許法庭在考慮了一定的緩解因素後,如人的性格、犯罪性質和情有可原的因素後,撤銷了指控。

據瞭解,馬洛尼法官撤銷了對亨麗女士的指控,因為她的律師說,如果她失去了駕照,很可能失去工作。
但警察廳長戴利(Michael Daley)表示「應該沒有酒後駕駛的借口」。 「這就是為什麼紐省政府對酒後駕駛罪行制定了高處罰,和警察定期打擊道路酒後駕車。」他補充說,這樣的案件已導致對第10條法規進行審查。

戴利表示,法庭因此根據每個案件的情況來決定適當的刑罰。量刑委員會目前正在審查第10條的應用,以確保法官們適當應用這項法規。檢討將在短期內完成。

犯罪受害者援助聯盟的布朗(Howard Brown)抨擊法官的決定,說法律面前人人應該被平等對待。法律應平等適用於紐省每一個居民,無論他們住在何處。他指出,亨麗女士的駕照甚至沒有被扣分,因為道路和交通管理局認為她將可能被吊銷執照。

亨麗女士3日對每日電訊報表示她很幸運。她說:「我真的需要我的駕照,尤其是生活在這個地區。」她表示,家門前沒有任何巴士經過,最近的火車站在Mulgrave,至少20分鐘的路程。

「我以前從來沒有遇到麻煩。這是我第一次犯罪。我知道我真的很幸運。」她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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