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失明“赤脚律师”陈光诚刑满出狱后与家人被严密监视

何俊仁每周24小时维权绝食进入第8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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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3日讯】今天(2010年9月22日),农历八月十五日中秋佳节,本应是与挚爱亲朋共聚团圆的日子,可是身在山东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的失明维权人士、人称“赤脚律师”陈光诚,以及他的妻子袁伟静、五岁女儿和七十六岁的母亲却被软禁在家,受严密监视,连买菜、看病的基本人权也被遏止。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国际事务秘书关尚义 (John Clancey),今日如常进行逢周三的维权绝食行动,特此呼吁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关注陈光诚及其家人的情况,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骚扰,并即时释放陈光诚及其家人。

陈光诚半岁时因病导致双眼失明,廿岁中学毕业后,到南京中医药大学读书;他自学法律,1996年开始其残疾人维权工作,为农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致力以法律途径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2005年,陈光诚因揭露山东临沂市政府为掩饰其计划生育政策的失误,强行对妇女进行绝育和堕胎手术,其后遭地方政府报复而于2006年8月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莫须有判刑四年零三个月。陈光诚在囚期间曾受到暴力对待,身体情况欠佳,曾长达九个月严重腹泻,家人多次为他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监狱亦一直没有为他提供检查和治疗。

当局一直以维稳为由,长期派驻大批人员在陈光诚家门外看守,又不许袁伟静带儿子上学,连她到市场买菜也被近距离跟踪。在临近陈光诚出狱前的一段日子,情况比以前更坏,到处安装了闭路电视;而自陈光诚9月9日刑满出狱后,他和家人一直被软禁在家,完全禁止外出,看守者还恐吓夫妇二人,暗示要把陈光诚再次关进监狱里,情况令人十分忧虑。临沂市政府的做法完全违反中国政府于2008年确认联合国《残疾人士权利国际公约》中第十四条第二项关于确保残疾人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规定:“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任何对自由的剥夺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残疾作为剥夺自由的理由。”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谴责中国政府不人道对待陈光诚及其家人,以及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他们的状况。陈光诚多年来依法维权,当局却把他定罪和监禁;如今他刑满出狱,本应与家人团聚,却被当局违法禁锢,食物、医疗等基本生活权利被剥夺,人生安全遭受威胁。中国乃是联合国成员国之一,亦是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并已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当履行作为协约国和签订时的承诺,而非公然肆意践踏人权。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10年9月22日

每周三维权绝食行动一直延续至今日(2010年9月22日),踏入第80周

2006年2月,内地律师高智晟为抗议公安暴力殴打广东法律维权人士郭飞雄,发起维权接力绝食行动,身处香港的何俊仁律师随即开展长达十四个月的“每周24小时维权绝食行动”,以声援国内的维权律师和人士。及至2009年2 月,高智晟律师在陕北老家被带走后失踪,何俊仁和关尚义律师于3月18日再次延续逢星期三的维权绝食行动,二人分别绝食二十四小时和十二小时。

国际特赦组织紧急行动呼吁

以下为国际特赦组织的紧急行动,呼吁去信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吴鹏飞及沂南县政府县长王常胜,呼吁当局立即向陈光诚给予适当的医疗照顾,以及立即取消限制陈光诚及其家人人身自由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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