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洩事故需核安局確認 議員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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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黃靜榮香港報道)去年深圳大亞灣核電廠曾先後三次發生核輻射洩漏事故,但港人完全不知情。昨日,香港立法會就核電通報機制進行討論,多位議員要求加快通報,並質疑發佈要經中共核安全局確認,影響港人知情權,令人擔憂。

就大亞灣隱瞞核輻射事故,有份投資的香港核電投資公司,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表示,日後一級以下非緊急事故,由現時每月發佈,改為事件確認後2個工作天內在網上公佈。

內地居民也應知情

有議員認為,涉及公眾安全的事情,應該盡快公佈。民主黨議員劉慧卿要求將兩個工作天改為48小時,而且不只是在網上公佈,應該有記者發佈會,接受媒體的查詢。並要求除了香港獲得通報外,內地民眾也有知情權:「我希望你們都要告訴內地居民知,這是否做得到呢?他們住在附近,他們是否知道呢?」

劉慧卿又要求保安局,負責統籌處理事故,並需向行政長官匯報。並指大亞灣核電廠包括2個核電站,是否任何一個核電站出事都會公佈。亦有議員認為,核電站涉及重要安全問題,一旦發生事故,應該即時公佈。
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表示,兩天後公佈的定義,不包括內地的周末和公眾假期。他又說,不但要研究縮短通報時間,亦要向公眾解釋清楚,以免引起誤會。

多位議員並質疑發佈消息要經中共核安全局確認,影響港人知情權。公民黨議員吳靄儀指出,發現和確認之間有時間差距,她很擔心,她說:「以為會有一個清晰、明確的時間表給我們,我們希望是48小時,就算是2個工作天之內,我們都知道是多長的日子,客觀上可以計算到。但如果發現之後原來要給國家核安全局的人確認,不明白為甚麼要這樣做?但確認不知要多久之後才確認,可否講清楚發現及確認之間會多久?」

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指出,國安局是中共機構,毫無公信力可言:「中國共產黨是所有的社會細胞都滲透,國家安全局是有黨委書記,有黨組,也就是如果有一天,他們都說不公佈,你們就拿他們沒有辦法,是不是?」

他又質疑:「國家安全局有無公信力,可否接受監管?」又希望香港派非官方及商業機構的代表監察。

大亞灣核電廠3次洩漏事故分別在去年5月23日、10月23日和11月23日,其中最後一次是8年來最嚴重的核輻射外洩事件,但核電廠在事發10天後才通報港府,近一個月後才公開事件,引起港人的普遍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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