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將修改法律 明確水災保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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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如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財政部助理部長肖頓(Bill Shorten)週末表示,將敦促保險公司修訂關於洪水的定義,以使按照目前保險條款無法獲得保險賠償的全國數萬遭受洪災的家庭和企業得到應有的補償。

據澳洲人報報導,肖頓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能允許保險公司維持「現狀」,他也不想等到昆省洪災調查結果出來後再著手這場改革。肖頓這番話是針對昆省大水後,半數受災投保者因災情不符合保險條款定義而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情況作出的。按照保險合同,洪災只和暴風雨或者山洪暴發有關,而不考慮因河水上漲導致的洪水。

肖頓稱:「我認為目前的挑戰是確保人們簽署的合同中所用的英語簡單、清晰、明瞭,」因此改進目前部份保險合同中對洪水的定義就會變得很重要。他說在發生圖文巴(Toowoomba)和洛克耶山谷(Lockyer Valley)悲劇之前,就已經開始和保險公司溝通,告訴他們「維持現狀不是個辦法,我們需要做得更好。」

在談到下一步的計劃時,肖頓說自己將關注對昆省洪水的調查結果,但是聯邦政府不需要等到調查結果出來,才採取已經具備成熟條件的措施來改進洪水保險產品。他指出:「我想保險公司在這方面需要主動作出改變,但我不打算批評保險業,也不會倉促下結論。」肖頓說他想表達的核心就是「有時人們會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這時就得需要有制度來支持他們。」

昆省財政廳長弗雷瑟(Andrew Fraser)對引進洪水的標準定義持不同看法,他告訴澳洲人報週末版說:「如果保險公司對(標準定義的)挑戰不進行回應,那麼,他們(保險公司)很可能發現人們正在推動他們(保險公司)表面上反對的完全不同的改革。」

總理吉拉德和反對黨領袖艾伯特(Tony Abbott)就災後救援發表了不同的觀點。吉拉德明確表示很可能會開徵專門的洪災稅以資助昆省大規模的重建工作,接下來「不僅會削減開支,而且可能會徵稅以支持我們需要開展的重建。」而艾伯特則重施其對溫氣排放交易計劃的故技針鋒相對,批評洪災稅是「沉重的新稅目。」

隨著昆省和維省受災情況的陸續披露,洪災保險賠付不足問題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要求保險業進行改革,確保條款明白易懂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並希望吉拉德能在這方面有所行動,而不僅僅是向民眾徵稅募集資金。

昆省省長布萊說全省有5400戶人家的地板被洪水淹沒,2.1萬戶人家被淹但未及地板,1.5萬戶人家院內進水。97座城鎮遭遇嚴重水災或被斷絕外界聯繫,9萬公里的地方公路受損。

維省洪災迄今已波及到了72個城鎮和1773戶物業。政府的初步估計顯示,每5個遭受洪災的人中,就有一人無法獲得保險賠償。維省助理財政廳長理奇‧菲利普斯(Gordon Rich-Philips)表示,這讓他們很擔心,並呼籲聯邦政府採取措施。他說:「發生重大的災難才凸現出部份保險(條款)規定不清晰。而這是我們希望看到聯邦管制部門予以澄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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