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将修改法律 明确水灾保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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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谢如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联邦财政部助理部长肖顿(Bill Shorten)周末表示,将敦促保险公司修订关于洪水的定义,以使按照目前保险条款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的全国数万遭受洪灾的家庭和企业得到应有的补偿。

据澳洲人报报导,肖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允许保险公司维持“现状”,他也不想等到昆省洪灾调查结果出来后再着手这场改革。肖顿这番话是针对昆省大水后,半数受灾投保者因灾情不符合保险条款定义而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作出的。按照保险合同,洪灾只和暴风雨或者山洪暴发有关,而不考虑因河水上涨导致的洪水。

肖顿称:“我认为目前的挑战是确保人们签署的合同中所用的英语简单、清晰、明了,”因此改进目前部分保险合同中对洪水的定义就会变得很重要。他说在发生图文巴(Toowoomba)和洛克耶山谷(Lockyer Valley)悲剧之前,就已经开始和保险公司沟通,告诉他们“维持现状不是个办法,我们需要做得更好。”

在谈到下一步的计划时,肖顿说自己将关注对昆省洪水的调查结果,但是联邦政府不需要等到调查结果出来,才采取已经具备成熟条件的措施来改进洪水保险产品。他指出:“我想保险公司在这方面需要主动作出改变,但我不打算批评保险业,也不会仓促下结论。”肖顿说他想表达的核心就是“有时人们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时就得需要有制度来支持他们。”

昆省财政厅长弗雷瑟(Andrew Fraser)对引进洪水的标准定义持不同看法,他告诉澳洲人报周末版说:“如果保险公司对(标准定义的)挑战不进行回应,那么,他们(保险公司)很可能发现人们正在推动他们(保险公司)表面上反对的完全不同的改革。”

总理吉拉德和反对党领袖艾伯特(Tony Abbott)就灾后救援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吉拉德明确表示很可能会开征专门的洪灾税以资助昆省大规模的重建工作,接下来“不仅会削减开支,而且可能会征税以支持我们需要开展的重建。”而艾伯特则重施其对温气排放交易计划的故技针锋相对,批评洪灾税是“沉重的新税目。”

随着昆省和维省受灾情况的陆续披露,洪灾保险赔付不足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要求保险业进行改革,确保条款明白易懂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并希望吉拉德能在这方面有所行动,而不仅仅是向民众征税募集资金。

昆省省长布莱说全省有5400户人家的地板被洪水淹没,2.1万户人家被淹但未及地板,1.5万户人家院内进水。97座城镇遭遇严重水灾或被断绝外界联系,9万公里的地方公路受损。

维省洪灾迄今已波及到了72个城镇和1773户物业。政府的初步估计显示,每5个遭受洪灾的人中,就有一人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维省助理财政厅长理奇‧菲利普斯(Gordon Rich-Philips)表示,这让他们很担心,并呼吁联邦政府采取措施。他说:“发生重大的灾难才凸现出部分保险(条款)规定不清晰。而这是我们希望看到联邦管制部门予以澄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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