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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修社福綱領 待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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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內政部邀專家學者將過去好幾年沒有修正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以因應時空變化,納入未來施政願景與擘畫,目前綱領還在呈給行政院做最後確定。

為讓民眾瞭解社會福利在台灣發展的歷史,並勾勒未來社會福利的發展願景與方向,內政部上午舉辦「社福100」研討會,以及百年展與影像展開幕式。

研討會邀請歷任在中央及省府擔任社福重要職務的首長共襄盛舉,包括前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長許水德、趙守博等人,以及內政部歷任社會司長王家銓、徐學陶等人都應邀出席。

行政院長吳敦義致詞時,首先向在社福崗位上努力的前輩鞠躬,表示感謝。

他表示,民國97年社會福利經費占政府總支出的17.43%,之後逐年增加,明年社福經費攀登頂峰,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政事別的21%,是史上最高比率。

吳敦義指出,除社福經費增加,政府也通過增加地方政府社福人員,並大幅翻修社會救助法,擴大照顧人數到85萬人。新修正的社會救助法7月1日起實施,原先28萬多人列入救助,截至10月20日增加12.4萬人,總計約40萬人,之後還會透過家戶訪問實際了解需救助者。

他說,內政部提出修正社會福利政策綱領,透過這次研討會,可作為最後階段檢視,在行政院核定前納入各方意見,作為政府日後推動社福工作重要目標。

內政部提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修正版本,分成社會救助與津貼、社會保險、福利服務、健康與醫療照護、就業安全、居住協助與社區營造共6大面向。

修正版本提及,政府應定期檢討社會救助的請領資格、給付水準,提供低所得家庭多元社會參與管道,結合金融單位推展微型貸款等,增加弱勢民眾抵禦風險能力。社會保險的退休給付與老年給付,應以年金化、年資可隨當事人移轉的原則優先設計,政府應健全長期照護體制,充實照護資源。

修正版本指出,對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家庭或個人,提供適宜的居住協助,方式包括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協助購置自用住宅或自建住宅,或提供住宅租金補貼向私人承租住宅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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