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内政部修社福纲领 待政院核定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日电)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表示,内政部邀专家学者将过去好几年没有修正的社会福利政策纲领,以因应时空变化,纳入未来施政愿景与擘画,目前纲领还在呈给行政院做最后确定。

为让民众了解社会福利在台湾发展的历史,并勾勒未来社会福利的发展愿景与方向,内政部上午举办“社福100”研讨会,以及百年展与影像展开幕式。

研讨会邀请历任在中央及省府担任社福重要职务的首长共襄盛举,包括前台湾省政府社会处长许水德、赵守博等人,以及内政部历任社会司长王家铨、徐学陶等人都应邀出席。

行政院长吴敦义致词时,首先向在社福岗位上努力的前辈鞠躬,表示感谢。

他表示,民国97年社会福利经费占政府总支出的17.43%,之后逐年增加,明年社福经费攀登顶峰,占中央政府总预算政事别的21%,是史上最高比率。

吴敦义指出,除社福经费增加,政府也通过增加地方政府社福人员,并大幅翻修社会救助法,扩大照顾人数到85万人。新修正的社会救助法7月1日起实施,原先28万多人列入救助,截至10月20日增加12.4万人,总计约40万人,之后还会透过家户访问实际了解需救助者。

他说,内政部提出修正社会福利政策纲领,透过这次研讨会,可作为最后阶段检视,在行政院核定前纳入各方意见,作为政府日后推动社福工作重要目标。

内政部提出中华民国建国一百年社会福利政策纲领修正版本,分成社会救助与津贴、社会保险、福利服务、健康与医疗照护、就业安全、居住协助与社区营造共6大面向。

修正版本提及,政府应定期检讨社会救助的请领资格、给付水准,提供低所得家庭多元社会参与管道,结合金融单位推展微型贷款等,增加弱势民众抵御风险能力。社会保险的退休给付与老年给付,应以年金化、年资可随当事人移转的原则优先设计,政府应健全长期照护体制,充实照护资源。

修正版本指出,对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家庭或个人,提供适宜的居住协助,方式包括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协助购置自用住宅或自建住宅,或提供住宅租金补贴向私人承租住宅等方式。

评论